我省實施城鄉規劃法辦法3月起施行地方“一把手”不能亂改建設規劃
規劃中的公共綠地上蓋起了商品房和市場,臨時建筑物過期卻不拆除,馬路隔三差五被“開膛破肚”……今后,如果市民遇到這種情況而使自己利益受損時,可以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剛剛閉幕的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將于3月1日起施行。辦法不僅對亂改亂批城鄉規劃說“不”,也對城鄉“亂建亂拆”等問題制訂出了明晰的解決方案。
就我省實施辦法的亮點,記者采訪了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錢興林。
亮點一: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擅改規劃
現象:在一些地方曾出現上一任“地方一把手”對城市進行一次建設規劃,幾年后新的“一把手”又按自己的思路重新規劃的情況。
辦法:城鄉規劃報送審批前,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必須依法將城鄉規劃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召開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
辦法還對各類規劃在報批前應經哪級人大常委會或鎮人民代表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審議、討論作出了具體規定。為保證規劃的嚴肅性,辦法規定了確需修改規劃的法定要件。
不符合法定條件或者未經法定程序,任何組織、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城鄉規劃。
解讀:“規劃,規劃,墻上掛掛,不如領導一句話。”錢興林表示,這種現象,給城市建設造成了重大影響,并間接影響城市發展。上述規定就是為了限制地方“一把手”對規劃指手畫腳,也避免了浪費、無序、擾民。
亮點二:村莊也將有規劃
現象:城市有城市整體發展規劃,但鄉村的規劃管理一直是我省規劃管理中的空白。
辦法:省、市、縣(含縣級市)人民政府確定應當制定村莊規劃的區域,在確定區域內的村莊,應當依法制定村莊規劃。
解讀:這項規定體現了城鄉規劃協調發展,也體現了城鄉一體化發展推進的進程。
亮點三:“未批先建”要拆除并重罰
現象:生活中,常有違章建筑因人為阻攔等原因,不能拆除。
辦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施工的,要在接到停止建設通知書后15日內自行拆除,否則將處違法臨時建設工程總造價30%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臨時建設超過批準期限不自行拆除的,責令違法當事人自接到拆除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自行拆除,并處違法臨時建設工程總造價20%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
解讀:錢興林表示,辦法加大違法處罰力度就是要從源頭遏制城市違章建筑的產生。
亮點四:對媒體監督要接受并配合
現象:一些部門不重視或不配合新聞媒體對規劃實施的監督,不是今天不在,就是明天關機,總以各種借口搪塞媒體。
辦法: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和人員應當主動接受和配合新聞媒體對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的輿論監督。
解讀:錢興林表示,在規劃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不僅要充分發揮人大監督的作用,強化政府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更要強化新聞輿論的監督,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證規劃得到執行。
來源:遼寧日報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