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長秦光榮作政府工作報告
中國日報網消息:云南省省長秦光榮在近日召開的云南省第十一屆人大三次會議上說,2010年,云南省將在全省縣以上行政機關推行“陽光政府”的四項制度,籍以提升政府的執行力、公信力。
自2008年以來,云南省及開始在政府及行政機關中推行行政績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監督問責、行政能力提升的四項制度。以期建立公正、廉明、高效、透明的政府機構。2009年這個制度繼而推行到部分學校、醫院和事業單位,2009年全年有1525人次的各級干部和機構,因對制度執行不力受到問責。
秦省長說,四項制度貫徹執行對于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建設真正的法制政府、責任政府、陽光政府有著重要的先行和推動作用,四項制度執行的評估,均以人民群眾的滿意程度為重要的標尺。
他說,對于行政行為監督問責的力度將進一步加強,堅決整治對人民群眾漠不關心、對工作不負責任的“懶政”、“惰政”之風。
秦向出席會議的人大代表承諾:為建設節約型政府,2010年將嚴控制財政供養人編制,嚴控新建樓堂館所,實現公務出國(出境)費用、公務車購置費用零增長,會議、慶典、論壇和出省費用壓縮20%的目標。
來源:中國日報云南記者站 (記者 吳家春)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