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南京市勞動保障局11日發布消息,上調全市五類特殊群體的保障待遇。據了解,全市至少有10萬居民受益此次調整。
這五類特殊群體分別為:被征地農民;城鎮無收入老居民;五十年代退職人員、六十年代初部分精減老職工和保養人員;支援“三線”建設部分回寧定居“老軍工”;原支邊、插隊(場)、下放人員。
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按原標準的10%增發;生活補助費第二年齡段人員由275元/月調至300元,第三年齡段人員由253元/月調至280元。調整后,南京市被征地農民最高可領取673元的保障金,這是該市連續七次調整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提高全市1.9萬城鎮無收入老年居民的生活困難補貼。補貼標準由目前的每人每月100元上調至160元。
上世紀五十年代部分退職人員,在新中國成立后參加工作的,生活補助費標準由每人每月540元調整至660元;在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由每人每月610元調整至720元;在抗戰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由每人每月680元調整至790元。上世紀六十年代初部分精減老職工,原為城鎮戶口的,生活補助費標準由每人每月500元調整至580元;原為農村戶口的,由每人每月410元調整至480元。享受保養金的人員,保養金標準由每人每月500元調整至580元。
“老軍工”生活困難補貼上限由每人每月160元調整至每人每月200元。
提高4500名原支邊、插隊(場)、下放,無固定工作、無社會保險、無生活來源的“三無”人員的生活困難補貼,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00元調整至260元。所有新增待遇和補貼都從今年1月起計發。
來源:新華日報 編輯:寧波 單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