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3月12日下午,湖南湘潭市華業電解金屬錳廠在進行新產品實驗時,因不慎發生意外,造成3人死亡、6人受傷、上千人被疏散的毒污染事件。
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由于沒有參保,疏散上千名居民、救治傷者,都要動用政府力量和公共資金。而根據2009年7月湖南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的《關于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湖南湘潭市華業電解金屬錳廠本應在參保之列。
《通知》要求,“化工、有色、金屬礦采選、砷制品和涉鎘等高環境污染風險企業”應作為推行環境污染責任險的試點范圍;并且長株潭城市群內的該類企業在2009年度爭取全部投保。其他地區試點企業力爭在2010年底全面實現投保。
污染事件多由政府“埋單”
2007年以來,湖南省逐年加大了對環境污染的整治力度,投入逾百億元資金關停污染企業,著重治理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區污染。2008年度,湖南省開始試點環境污染責任險,以期在降低突發性事故造成的社會危害方面,給企業設置一個防護層。這一政策的推出有著國家層面的要求:在國務院批準長株潭城市群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總體方案中,就有關于‘支持保險資金參與兩型社會建設,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新型保險業務的試點的要求’”。湖南省確定試點時間為2009年8月~2011年8月。
“參與投保該項保險,在污染事件發生后,對于群眾安置、減少矛盾激化和政府負擔方面都有作用?!焙鲜…h保廳污染管理處副處長湯宏說,自試點以來,政府一直在力推此項工作。2009年上半年,全省對污染企業大排查,要求各個地市對化工等5類高環境污染風險企業建立臺賬,并將名單上報省廳。2009年9月17日湖南省環保廳和湖南省保監局聯合下發的文件中直接要求,“排查中發現的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一律列為試點對象”,必須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
據悉,目前湖南全省范圍內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的企業有116家,長株潭共計92家,占了總量的8成以上。然而,對照《通知》的要求,相差甚遠。但湯宏認為,“這已經是全國做得最好的試點省份了?!?/p>
湖南保險業一人士表示,實際推廣工作進展并不理想,這與企業和基層政府有關。環境污染責任險的參保對象大多是盈利性較強的大企業,一旦出現突發性污染事故,受害者是普通公眾,兩者的博弈力量懸殊。以2006年株洲發生的鎘污染事件為例:株洲冶煉廠堆放在廠內的鎘渣被雨水浸泡后流入湘江,釀成了當年震驚全國的污染事件。株洲市下游的湘潭市一度陷入停水的境地。“發生事故企業沒有告知公眾,甚至當地環保部門也不知道,最后是湘潭的幾位人大代表在自費調查時發現的。那么多的重金屬沉積在河中,企業可曾處理?又有哪些人得到賠償?”他說,從以往的經驗來看,沒有保險制度的支持,污染事件最后多半是政府來善后和“埋單”。
優勢成“軟肋”
3年后瀏陽發生鎘污染事件,發生污染事故的企業同樣沒有參保。平安財險湖南分公司責任險管理部總經理鄧華明說,平安財險湖南分公司曾邀請該企業參保環境污染責任險,但幾次上門做工作都無功而返。對方認為自身沒有風險,參保是政府在作秀。
湖南省環保廳的湯宏指出,一旦參保企業發生了污染事件,省廳可以掌握清楚。因為保險公司須承擔這一信息反饋的職責。然而,這也成了許多企業不愿意參保環境污染責任險的原因?!捌髽I對此非常不喜歡,特別是上市公司。這會帶來上級管理部門的責罰,導致股票價格波動?!薄八麄兿M笫禄?、小事化了。”
湖南保監部門和環保部門希望能比照“交強險”的強制運作方式來推行環境污染責任險,即要求5類行業中的企業必須參保,但目前尚無法律依據。湖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通知》中也只強調:讓“環保部門在核發和換發排污許可證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開展行業準入審查等工作中,加強宣傳和推介工作?!睖瓯硎?,這已經是有力度的要求了,能否強制推行該保險,不是省一級所能決定的。
記者注意到,在湖南省推廣環境污染責任險力度最大的是長沙市。2009年8月,長沙市環保局發布了國內第一部環境風險企業管理辦法——《環境風險企業管理若干規定》,并首次將環境風險企業進行界定,歸為3類;要求一、二類環境風險企業應當購買環境風險責任保險,三類企業則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酌情購買環境風險責任保險。
12月23日,長沙市環境保護局舉行了全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簽約儀式。參加此次簽約儀式的企業有一、二、三類環境風險企業和造紙企業,以及養殖企業等,共有128家企業承諾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其中60多家現場簽約??墒?,湖南一些保險公司人士告知,即使如此大力推廣,仍然有一些企業不愿參保,每增加一家企業參保都非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