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揭露和查處情況
在以上各項審計中,審計署上報國務院或直接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104起,涉案人員473人。這些案件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案件發生的環節和領域相對集中,主要涉及審批、決策、信貸發放和招投標等環節,其中發生在金融交易、國有股權轉讓和土地礦產資源管理這3個領域的有56起,占53.8%。
二是內外勾結牟取私利的“串案”、“窩案”仍較多。如吉林四平九豐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樹巖、李樹君兩兄弟,伙同當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部分工作人員,采取編造虛假財務資料及收糧憑證等手段騙貸2.66億元,部分資金被用于境外賭博揮霍等。
三是一些管理較為薄弱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和事業單位違法違規問題日益顯現。在39起金融案件中,有19起發生在政策性金融機構,占48.7%;在涉及行政事業單位的42起案件中,有16起發生在出版社、咨詢中心和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如衛生部公報雜志社編輯部聘用人員傅捷、傅雪華等,以編輯部名義向全國醫療機構等征訂廣告,并印制刊登廣告和不刊登廣告兩個版本的公報和年鑒欺瞞領導,2007年至2009年共騙取廣告宣傳費900余萬元,全部轉入傅捷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四是犯罪手法更加隱蔽,呈專業化和高智能化。有的不法分子通過網上銀行等便捷平臺異地大規模轉移資金,有的通過關聯企業虛開信用證或增值稅發票貼現等方式騙貸,有的利用內幕交易信息或專業知識背景操縱股市牟利。此類案件專業性和隱蔽性較強,很多交易甚至以合法形式出現,查處難度高,涉案金額也比較大。
上述案件移送后,有關部門正在依法立案查處,查處結果將在明年作審計工作報告時一并公告。今年,我們將對2008年以來已結案的部分典型案件進行公告。
對本次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已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各部門各單位認真整改,迄今已追繳或歸還資金941.16億元,挽回或避免損失53.38億元,有790多人被追究責任,還根據審計建議完善了1700多項制度規定。最終整改結果,國務院將在年底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對各部門和單位的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審計署依法予以公告。
十、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
(一)進一步健全政府預算體系,逐步將政府全部收支納入預算管理范圍。研究細化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加快推進社會保障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將國有金融機構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范圍,并著手研究建立債務預算,清晰反映債務收入和支出。
(二)進一步加快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健全事權與財力相匹配的財政體制。在合理界定各級政府的事權與支出責任的基礎上,圍繞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合理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著力增強縣級財政的保障能力;不斷改進預算編制辦法,盡快健全完善定員定額支出標準,嚴格規范部門預算口徑,促進部門預算編制與業務工作計劃安排相協調、中央轉移支付分配與地方政府預算編制相銜接。
(三)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整合財政資源,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科學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增加財政對公益性和保障性領域的投入,把更多的財政資源用于改善民生和發展社會事業;清理和整合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對上級政府職責范圍內的項目,應盡量減少地方配套;對不同層級政府共同負責的項目,應合理確定地方配套要求,切實保障資金配套需要。
(四)進一步強化對地方財政的管理,健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防范財政潛在風險。推動地方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及時糾正違反國家統一政策、有礙社會公平的地方優惠政策;在摸清地方政府性債務底數的情況下,制定逐步清理化解逾期債務方案,落實償債責任,有效管理存量債務,嚴格控制增量債務,防范金融風險向財政轉移;清理整合現有融資平臺公司,加強地方政府對融資平臺公司債務的集中統一管理,規范融資平臺公司的設立、經營和籌資行為。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