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沈陽市蒲河灣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違法租用集體土地建房案有了最終結果----于洪區區長和其他相關負責人被誡勉談話和警告;開發商被刑拘;200余棟違建房被拆除。
2009年3月,遼寧省沈陽市于洪區副區長劉俊英(分管農業)主持召開會議,同意平羅街道辦事處黃土坎村建設現代農業示范區項目。該項目由沈陽蒲河灣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通過租賃黃土坎村土地投資建設。
自2009年5月開始,蒲河灣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租用黃土坎村集體土地418.31畝,以發展設施農業為由,建設沈陽蒲河灣綠茵莊園。在建設溫室大棚的同時,該公司以看護房名義建設房屋214套(每套平均建筑面積47平方米),實際占用土地231.03畝。每套房屋連同溫室大棚以26萬元左右的價格對外出租,租期20年,已租出194套。部分租賃戶已開始在大棚內擴建房屋和其他生活設施。蒲河灣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在租用的集體土地上進行非農業建設,構成了違法占地事實。若任其發展,莊園內將會出現更多的“大棚房”,在毀壞大量耕地的同時,還會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
在被舉報到國土資源部之后,2009年12月,沈陽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于洪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限期拆除214棟房屋,并處罰款17.97萬元。蒲河灣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繳納了罰款,但未履行自行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2010年1月和5月,沈陽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于洪分局分別向公安部門和法院移送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和《強制執行申請書》。
2010年6月,經于洪區委、區政府組織強制拆除和違法建設企業自行拆除,214棟以看護房為名建設的房屋已被全部拆除,蒲河灣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建、總經理王東被刑事拘留。
沈陽市紀檢監察機關已作出決定,對于洪區區長王鎮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其向沈陽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分別給予于洪區副區長劉俊英(分管農業)、姜雷(分管國土資源)行政警告處分;給予于洪區平羅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楊寶安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于洪區平羅街道辦事處黃土坎村黨支部副書記趙桂艷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