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湖北兩地基層公安機關在辦理治安案件工作中發生的上述問題,反映出當前一些地方基層公安機關和民警片面追求打擊效果、輕視保障人權的觀念根深蒂固,不能正確、公開、公正、文明、理性執法,執法方式嚴重違反國家規定,侵害了違法人員的人格尊嚴。
通知中指出,各地在執法辦案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法律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切實改進方式方法,堅決糾正簡單執法甚至粗暴執法的問題。既要嚴格、公正,又要理性、平和、文明、規范;既要堅持執法公開,又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權。在查處賣淫嫖娼違法犯罪活動時,要堅決制止游街示眾等有損違法人員人格尊嚴的做法,努力實現執法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統一。
昨日,河南省公安廳在轉發公安部通知的同時規定,今后,凡發生此類問題,將予以通報,并依法追查當地公安機關領導的責任。(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