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不力催生“樓擠擠”
瑞森公司的違法建設行為,時間跨度將近10年,西安市相關部門難脫其責。根據當時的《城市規劃法》,西安市規劃部門頒發給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必須符合當時西安市城市規劃。西安市國土資源局表示,該局在符合當時西安市規劃的前提下,向瑞森公司頒發了《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用途為工業。
如果正像西安市國土資源局檔案所反映的那樣,這塊土地按照當時的規劃(即西安市1995-2010城市總體規劃)是工業用地,那么西安市規劃部門向瑞森公司發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批準其在工業用地開發房地產項目,便違反了《城市規劃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
記者就上述情況向西安市規劃局、碑林區規劃局核實,但至截稿時尚未得到直接回應。
碑林區規劃局賈工程師解釋道:“規劃的前提是要有計委的批文,和規劃地塊的性質。現在的規劃是,這塊地是居民用地。”但是,當記者提出要查看當時的規劃圖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時,他表示,這些資料只有市規劃局檔案室里有存檔。
西安市規劃局一位始終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在向局領導請示后告訴記者,由于該小區存在的違法問題已經被公安局立案查處,市規劃局也成立了專項調查組,因此與該項目有關的資料,包括西安市1995-2010城市總體規劃圖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目前都不能向媒體公開。至于公開的日期,該工作人員說他也不清楚,讓記者等候通知。
由于西安市規劃局沒有提供相關資料,因此瑞森公司如何獲得規劃部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部門在此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這些問題仍然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