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建立健全國家資助政策體系
為保障每一個孩子接受教育的基本權利,在非義務教育階段,主要靠實行獎助學金制度來實現。“十一五”期間,我國進一步健全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中央財政用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獎學金助學金投入,由2006年的20.億元增加到2010年的260億元。
一是從2007年秋季開學起,進一步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新資助政策體系加大了資助力度,擴大了資助面,提高了資助標準。其中“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每年獎勵5萬名;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每年獎勵資助約51萬人,約占在校生總數的3%;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平均為每生每年2000元,每年資助約340萬人,約占在校生總數的20%。此外“綠色通道”制度,確保了每一位考入公辦高校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去學習機會。
二是建立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制度。2006年,國家啟動了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助學金制度,資助對象覆蓋了所有在校農村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一、二年級學生每生每年資助1500元。此項資助政策落實到位后,受惠學生將達1600萬人,占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的90%。國家采取有力措施,實行中職學生第三年“頂崗實習、半工半讀”的政策,實施高質量的職業教育。2009年秋季學期,公辦中等職業學校中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除學費,近1200萬名在校生受益,總資助面達在校生的90%。
三是堅決治理教育亂收費。“十一五”期間,各級政府及教育部門共同努力,通過標本兼治、齊抓共管的治理,使教育亂收費現象得到遏制。在義務教育階段,隨著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免除學雜費和學生公用經費保障水平的提高,農村學校亂收費問題已基本解決;對城市學校實行規范的“一費制”收費辦法,實行就近入學和取消實驗班、重點班,加強了收費監管力度。在非義務教育階段,國家也采取了規范收費政策、清理收費項目、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和聽證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加強檢查審計等措施。對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實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對高校學費和住宿費標準采取了穩定在2000年水平上的政策。
全面推進依法治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規則公平
為保障教育公平不斷深化,“十一五”期間,我國在促進教育制度規則公平、全面推進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堅持用規范管理維護教育公平方面,在積極探索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不斷完善督導制度和監督問責機制方面做出了成績。
一是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把招生政策、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招生計劃、錄取信息、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全部公開,將招生錄取工作置于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之下,建立并完善招生考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十一五期間,高考考風考紀進一步好轉,招生亂收費、違規錄取現象大幅減少,考生、社會投訴率大幅度下降,成為教育戰線落實公平公正的民心工程。
二是加大高等教育招生統籌力度。高等教育發達地區招收外地生源數量、比例均明顯上升。2009年,北京、天津、上海、重慶4市招收外地生源比例超過40%。招生和考試評價制度改革取得進展。目前已經在16個省份實施高考分省命題,實施相應的高考改革方案,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
三是以提高質量為核心,全面推進教育教學改革。2005年秋季,全國所有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已經開始實施新課程,2010年全國所有省份啟動了高中課程改革實驗。從各地情況看,課程改革在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培育學生的主動精神和求知欲、挖掘學生的潛能與興趣等方面取得了積極的效果,學校教學工作正在發生深刻的變革。通過實施高等學校教學改革與教學質量工程,建設國家精品課程,積極開展教學水平評估,也有效促進了高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升。(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研究員 畢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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