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村簽協議京冀“換”耕地
協議規定,通州白廟村將755.28畝的“河北地”讓出,換燕郊棗林村位于河西岸等面積土地。
看到本村耕地蓋起房子,白廟村村民開始追問時任村委會,得到的答復是“出租給了別人”。
村里土地出租,村民未分到租金,宋學增等上年紀的村民,無地可種,只能靠撿拾垃圾維生。
村民們向鎮、縣、市等各級部門反映問題,但均未得到解決。
2004年9月,新一屆村委會上任。
新村主任高樹全清理村委會材料時,發現4份《土地換段協議》。
村民們這才知道“河北地”已被“換走”。
《土地換段協議》由白廟村村委會和棗林村村委會簽訂,1993年9月至1999年3月,共簽4份。
協議稱,“潮白河兩岸互有白廟村與棗林村土地,長期不便耕作與管理”,“為滿足兩村群眾多年心愿,兩村委會本著方便生產、互利互惠原則”,“經多次協商,達成土地換段協議”。
協議規定,白廟村將755.28畝的“河北地”讓出,換棗林村位于潮白河西岸的755.06畝土地。
由于白廟村土質較好,棗林村土地貧瘠、缺少水源,白廟村得到總計1122.498萬元的補償。
《土地換段協議》中,沒有約定土地交換的期限,但注明“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隨之發生轉移”,且“雙方互不干涉調整換段后土地的使用”。
換地是否經過審批,補償款的去向等,經手此事的原白廟村委會主任王增林和原棗林村委會主任李鳳恒,均拒絕接受采訪。
時任白廟村黨支部書記的張樹奉只表示,“當時對白廟村是有利的”,補償款都已記賬,“一分錢我也沒拿自己家來”。
高樹全證實,根據賬目顯示,這筆錢當時確實入了白廟村委會賬目,后來逐漸被花光。一些村民福利、村內建設和村委會等開支也用了這筆錢。
村民們稱,村委會曾在短期內向65歲以上的村民發放每月25元的補貼外,沒再分過錢,“一千多萬的補償款,是筆糊涂賬”。
換地幌子下私賣耕地 通州法院、北京市二中院先后判決,棗林村在潮白河西岸無土地,協議違法應屬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