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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緩解煤電價格矛盾,對市場交易電煤實行最高限價
記者:為什么要對電煤價格實行調控?
有關負責人:目前,我國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已連續3個月回落,但煤炭價格仍然保持了上漲偏快的勢頭。據國家發改委監測,反映市場煤炭價格走勢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11月23日為每噸850元,比年初上漲74元,漲幅為9.5%。
電煤價格較快上漲,使火力發電企業成本快速上升,經營困難加劇,購煤發電能力受到較大制約,加之南方部分省份水電出力下降,電力供應緊張。為緩解煤電價格矛盾,促進煤炭和電力行業協調健康發展,保障迎峰度冬期間電力供應,有必要加強調控,穩定電煤價格。
記者:這次電煤價格調控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有關負責人:一是適當控制合同電煤價格上漲幅度;二是對市場交易電煤實行最高限價;三是全面清理整頓涉煤基金和收費。
適當控制合同電煤價格漲幅,主要是考慮目前合同電煤價格低于市場價格較多,允許合同電煤價格在一定幅度內上漲,有利于適當縮小合同煤與市場煤的價差,調動煤炭企業保障合同煤供應的積極性。
將主要港口市場電煤平倉價格控制在每噸800元左右,直達運輸市場電煤價格控制在不高于今年4月份的水平,能夠保障煤炭企業仍然獲得較好利潤,不會影響市場供應。
各地針對煤炭設立的基金和收費項目較多、標準較高。清理涉煤基金和收費項目,既有利于促進煤炭市場順暢流通,也有利于幫助煤炭企業緩解經營壓力,更好地執行電煤價格調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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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煤價格全國范圍內趨于穩定后,臨時干預措施將解除
記者:什么時候取消電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有關負責人:這次實行的電煤臨時價格干預,主要目的是規范煤炭市場秩序,保持煤炭市場價格穩定,促進煤炭、電力行業協調發展。當煤炭市場供求基本平衡,電煤價格在全國范圍內趨于穩定后,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及時公告解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記者:既然已經對電煤價格進行了干預,為什么還要調整電價?
有關負責人:今年以來,我國電力供應增長較快,但部分地區電力供應依然偏緊,主要集中在華東、華中和南方電網等省市,有的電力供應缺口達25%以上。主要原因是高耗能行業用電增長較快。適當調整電價,對抑制高耗能行業不合理電力需求、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緩解前期煤炭價格上漲對發電企業成本增支壓力,促進煤炭、電力兩大行業協調穩定發展,都將發揮積極作用。
火電企業80%的發電成本是煤炭,煤炭價格上漲直接影響發電企業成本增加。在調整電價的同時,如果不適當控制電煤價格上漲偏快的勢頭,將不可避免地導致發電企業成本繼續快速上升,重新陷入經營困難,甚至造成煤、電價格輪番漲價,影響下游各行各業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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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標準,出臺脫硝電價補償政策
記者:這次提高銷售電價特別提出將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標準也提高,并且制定了鼓勵火電廠脫硝改造的電價補償措施,其原因是什么?
有關負責人:《可再生能源法》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高出常規能源發電價格部分,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分攤。據此,自2006年開始,國家在銷售電價中開征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
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為每千瓦時0.4分錢,每年征收金額100億元左右。隨著可再生能源發電迅猛發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已入不敷出。2010年度,缺口20億元左右;2011年缺口100億元左右。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需求還會進一步增加。因此,本次電價調整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現行每千瓦時0.4分錢提高至0.8分錢。
按照國家節能減排工作總體部署,“十二五”期間,我國要完成全國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10%的目標。2011年9月,國家環保部發布了新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大幅提高火電廠污染物排放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執行“史上最嚴”標準。
據預測,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新標準實施后,到2015年,火電煙氣脫硝容量將達到7.2億千瓦,需要上千億的脫硝投資和大量的運行費用。但目前火電企業因電煤價格持續上漲,行業大面積虧損,生產經營困難,環保排放標準的提高所需要大量的資金和成本將難以消化。為了提高火電企業脫硝的積極性,此次出臺脫硝電價補償政策,對安裝并正常運行脫硝裝置的燃煤電廠,每千瓦時加價0.8分錢,以彌補脫硝成本增支。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