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底前,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在內的74個城市的505個國控站點將開展完成PM2.5監測的試運行,12月底前公布監測結果。根據環保部日前公布的《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一階段監測實施方案》,2012年,第一階段實施地區新增的三項指標PM2.5、一氧化碳、臭氧不參與空氣質量年度評價。
環保部指出,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要做到率先實施新標準、率先爭取早日與國際接軌、率先使檢測結果與群眾感受一致。
根據方案,10月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重點區域的所有國控站點要完成PM2.5等設備的安裝,同時開展試運行;12月底之前要開展監測并發布數據。有條件的地區鼓勵提前實施。
與老標準相比,新標準增加了PM2.5、一氧化碳、臭氧的監測。不過,環保部表示,第一階段實施地區新增指標不參與空氣質量年度評價;到明年,第一階段實施地區則將對一共6項指標,按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進行評價。
北京落點
PM2.5監測站年內將達35個
目前北京市擁有包括12個國控站點在內的27個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此前市環保局局長陳添表示,今年北京將建成包括3至5個路邊交通站點在內的35個PM2.5監測站。
市環保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市財政劃撥PM2.5監測相關工作的項目資金已經到位,“和國家劃撥的資金是相配套的。”這位工作人員表示,接下來環保部門將積極開展監測設備招投標、安裝調試等一系列工作。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