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保障是如何實現“城鄉盡保”的
50歲的低保戶王耀平,曾經把自己“住房夢”寄托在兒子身上,希望讀大學的孩子將來找個好工作,讓全家人住上新房子。但王耀平的“住房夢”并沒有等那么久。兩年前,他們一家三口喜滋滋地搬進了50多平方米的新居。
王耀平“住房夢”的提前實現,得益于成都市住房保障政策的莊嚴承諾:對城鄉住房困難人群實現“應保盡保”。全國人大代表、成都市市長葛紅林說,2002年以來,以梯度保障、城鄉覆蓋、應保盡保為主要特點的“成都式”住房保障,使100多萬戶城鄉居民通過各類保障和安居工程解決了住房困難問題。
“梯級”制度設計實現保障“城鄉全覆蓋”
葛紅林介紹說,成都市針對全域內不同收入水平的城鄉保障對象,構建起了一個階梯型、遞進式的住房保障體系,把符合條件的農村住房困難戶、城鎮務工農民和家庭年收入3萬元、5萬元、7萬元、10萬元以下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對應納入到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公共租賃房的住房保障體系中,實現“住有所居”
“這樣的制度設計,基本上把所有該由政府保障的社會人群都考慮了進來,人們可以‘對號入座’,各取所需。”葛紅林說,而且成都的住房保障標準“就高不就低”,與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掛鉤”,兩年調整一次,保持與社會經濟發展同步。
與此同時,成都市還堅持在舊城改造中推進住房保障工作。要求改造一片舊城區,解決一批困難戶。對一些“特困戶”,成都市實行保底安置,如果一個三口之家原有住房面積不足20平方米,一律按不低于45平方米標準安置,而且被拆遷人還不用支付差價款。對符合廉租補貼的群眾,可提前申請,一次性發放5年補貼金,以鼓勵被拆遷群眾改善住房。據統計,十年來,成都市通過舊城改造共解決住房困難群眾17.7萬戶、50多萬人,中心城區低洼棚戶區居民的戶均面積,由改造前的35.3平方米提高到80平方米。
更值得一提的是,成都在保障好城鎮住房困難戶之后,又將進城務工農民、鄉鎮和農村的住房困難家庭都納入了保障體系。只要是家庭財產和收入水平符合保障條件,農村住房困難戶、年滿35周歲單身農民、進城務工農民也都被納入這個保障體系。目前全市所有鄉鎮場鎮都實現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應保盡保,在農村也由政府出資進行農村危舊房改造,全部消除了農村低保戶土坯房。
保障方式可靈活轉換消滅“夾心層”
44歲無房戶玉建英,離異后帶著女兒一起生活,家庭年收入3萬多元,屬于經適房保障對象。考慮到女兒正在讀大學,經濟壓力較大,她申請了“租賃型經濟適用房”。現在,她每個月只付不到400元錢,就能住在一套近70平方米的經適房里。玉建英說:“我們在這兒已經住習慣了,等過兩年女兒畢業了,就把房子買下來。我們有優先購買權。”
玉建英說的“優先購買權”,來自于成都住保體系的另一個重大創新——在多種保障制度間設立“重疊邊界”,使各類保障對象相互交叉,保障方式可靈活轉換,從而實現制度的“無縫”銜接,使保障對象根據自身需求“能上能下”,消滅“夾心層”。
葛紅林說,我們通過各項保障制度內部的靈活轉換措施,來實現保障政策的“無縫”銜接。比如,我們對暫不租房的低收入家庭,也允許其申請廉租補貼,只是減半計發,存入個人賬戶,實行專戶管理,等他們可以租、購住房時,再行使用;對暫時無力購買經適房的保障對象,可讓其先租住、后購買。
一切從困難群眾需要出發不搞盲目建設
“我們的住房保障工作已經扎扎實實推進了近十年,很多突出問題得到消除和緩解。正是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才鄭重向社會承諾‘敞開供應、應保盡保’,更加突出實效。” 葛紅林說,以前保障房建設是“計劃經濟式”思維,不少地方是先拍著胸脯要建設多少,建完后再找老百姓來買。結果發現群眾不買賬,要么位置不理想,要么戶型不滿意,甚至還會出現“供大于求”的現象。
從2005年起,成都調整思維方式,開始用“市場化”的思路搞保障房建設,先組織市、縣(區)、街道、社區各級工作人員深入基層搞大普查,查清到底有多少家庭、多少人需要保障?需要什么樣的保障?然后,再按這些“訂單”要求,按需建設和提供各類保障性住房。
“我們不搞盲目建設,而是按需建設,確保供應。我們也不怕別人說保障的數量不大,因為搞住房保障最基本的前提是,分清哪些人是該政策保障的,哪些人是該走向市場的。只有分清這兩種人,我們的保障才能有的放矢,資源配置才會科學合理。”葛紅林說。
成都市不搞盲目建設,但在保障建設資金上絲毫不含糊。據介紹,成都市已經建立起土地凈收益提取、公積金增值收益劃轉、財政預算安排為主的住房保障資金長效籌措機制,“十一五”期間已經累計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120億元。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馮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