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聚焦·190余萬是受賄還是借款
董事長出庭稱遭索賄
公訴機關指控李學智收受的最大一筆款物,來自河南省新鄉市新亞紙業董事長宋某的190萬元及三星手機5部。因一審法院未予認定,檢方昨天讓宋某出庭作證。
宋某說,2011年1月13日,李學智帶隊進入新亞紙業檢查,稱企業環保偷排全國罕見,企業當天停產。宋某說,他的企業沒有偷排,感覺被敲詐,想找李學智說明情況。李學智要求他單獨去賓館見面,他理解對方“想搞見不得人的交易”。
1月18日,他先拿10萬元去找李學智,但李學智說得拿三五百萬。他隨后又送去30萬元和5部三星手機,但李學智說已經和大領導匯報,讓再拿300萬元給領導,“他說少一分就整死新亞”。他們為此開過董事會,認為這錢得給,因為企業有近30億的資產,“拿300萬與30億賭不劃算”。
宋某說,2011年1月23日,他帶著150萬元現金來京想與李學智說的大領導見面,但最終沒能見到大領導,只見到一個像“小混混”的男子,“李學智說是領導的司機,但我看不像”,宋某說,他被要求簽署“保證書”,承諾企業不再污染環境,150萬現金被李學智拿走。宋某說,整個過程他有上當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