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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藥品醫保目錄的“前世今生”
制度從無到有,藥品從少到多,2001年建立起來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12年間經歷了三次較大修訂,每次都同步調整的社區藥品目錄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重視。經過剛剛過去的這次調整以后,社區藥品醫保目錄已經涵蓋了1435種藥品,市民享受醫療服務更便利。
1998年12月,國務院下發《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即44號文件,要求1999年內全國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這也就是常說的“社會統籌”的開端。這一制度要求建立“兩定三目錄”,兩定是指醫院定點、藥店定點,而三目錄中最主要的一個就是基本醫療保險用藥報銷目錄,也就是常說的大目錄,它涵蓋了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用藥目錄,通俗的說,就是參保人員在就醫過程中使用了藥品,如果在目錄范圍內,就可以按規定報銷,不在目錄范圍內的,需要自費。
而社區基本醫療藥品報銷目錄是在大目錄的基礎上制定的,范圍小于大目錄,參保人員到社區醫療機構就醫時的藥品報銷適用這一目錄。大目錄定期進行調整,第一版2001年出臺,2004年、2009年國家相繼出臺第二版和第三版目錄后,各省市都進行了相應調整。每次調整,北京都要相應的對社區藥品目錄進行調整。
既然已經有了醫保大目錄,為何還要單建一個社區藥品醫保目錄?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用藥第一要考慮安全,然后是有效,最后才是經濟。由于社區醫療機構環境、條件和技術水平限制,而一些藥品需要具備一定的醫療技術水平才能用,本著對參保人員負責的原則,所以專門建立了比大目錄范圍小的社區藥品目錄。近幾年,市委市政府特別重視社區醫療機構發展,加大了資金投入力度,隨著社區醫療的發展和水平的提高,社區藥品目錄也在不斷進行調整,藥品不斷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