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良記錄 新華社發
因向醫院設備采購負責人行賄13.5萬元,10月22日,重慶唯信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接到了市衛計委向商業賄賂亮出的首張“紅牌”:兩年內取消其在我市公立醫療機構銷售和藥交所掛牌交易的資格。據悉,這是市衛計委公布的首批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名單,重慶唯信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是惟一“上榜”企業。
行賄13.5萬元,醫藥企業上“黑榜”
記者在該名單上看到,重慶唯信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位于南岸區南坪西路3號,根據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和第十三人民醫院提供的《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報送表》表明,其總經理劉凱在醫療設備銷售過程中給予市十三院原設備科科長王毅好處費合計13.5萬元。
按照《重慶市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本市公立醫療機構或接受財政資金的醫療衛生機構和藥品交易機構,在不良記錄名單公布后兩年內不得購入其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其醫藥產品不得在藥交所掛牌。
醫療機構采購前要先查不良記錄名單
按《辦法》要求,本市公立醫療機構或接受財政資金的醫療衛生機構和藥品交易機構,在采購醫用設備、醫用耗材及藥品掛牌交易時,應當首先查詢重慶市及國家衛生計生委政務網站公布的商業賄賂不良記錄信息。
同時,醫療衛生機構在與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簽署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等采購合同時,應當同時簽署廉潔購銷合同,列明企業指定銷售代表姓名,以及不得實施商業賄賂行為、實施商業賄賂行為后將被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等條款。
在公布名單的同時,市衛計委表示,將嚴格執行不良記錄逐級報送制度,各區縣醫療機構應將本單位涉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的名單向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送,由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匯總后報送市衛計委。
市衛計委也將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對不執行相關規定或執行不力的,一經查實,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記者 李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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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良記錄的醫藥生產經營企業 及其代理人的處罰
●對一次列入本市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在不良記錄名單公布后兩年內不得購入其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其醫藥產品不得在藥交所掛牌;
●對一次列入其他省區市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在不良記錄名單公布后兩年內在招標、采購評分時,對該企業產品作減分處理;
●對五年內二次及以上列入各省區市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在最近一次不良記錄名單公布后二年內不得購入其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其醫藥產品不得在藥交所掛牌;
●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生產、經營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是該不良記錄的主要責任人,直接參與行賄等人員是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或直接責任人采取任何方式注冊新的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交易的生產、經營企業,包括作為新公司出資人、主要出資人,新企業、公司應同樣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在處理時限內的,按所剩余時間延續處理。
(重慶日報記者李珩整理)
(重慶 重慶新聞 重慶新聞網 商業賄賂首張紅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