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臺措施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建立林權流轉市場。建立規范有序的林權流轉交易平臺和信息發布機制。引導林農以入股、合作、租賃、互換等多種方式流轉林地;探索建立工商企業流轉林權的準入和監管制度。
加大金融支持林業發展力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林業信貸投入,延長貸款期限,推廣“免評估”小額林權抵押貸款和花卉、竹林抵押貸款,完善“林權證+保單”抵押貸款模式。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機構出具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咨詢報告應予采信,適當提高林權抵押率。將林權抵押貸款業務全納入我省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范圍,按有關規定給予風險補償。福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牽頭成立省一級林木收儲中心、擔保機構,參與成立林業金融專營機構。有條件的地方,可由市、縣(區)林業投資公司成立林木收儲中心,對林農林權抵押貸款進行擔保,并對出險的抵押林權進行收儲。林木收儲中心和林業擔保機構為林農生產性貸款提供擔保的,由省級財政按年度擔保額的1.6%給予風險補償。
完善生態公益林管理機制。建立省級公益林與國家級公益林補償聯動機制,補償標準隨著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提高而提高。從2013年起省級以上公益林補償標準每畝提高5元。要建立村集體、護林員管護生態公益林聯動責任機制,實行年度考核、獎懲制度。
推進商品林可持續經營。持續加快造林綠化。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對除短周期工業原料林以外的一般商品林提倡擇伐,主伐年齡按國家《森林采伐更新管理辦法》執行。大力發展專業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類型的林業合作社,支持發展股份制合作林場和家庭林場。
科學發展林下經濟??茖W編制林下經濟發展規劃,科學發展林下種養,森林旅游業和林下化學、生物質等非木質產品采集加工業,立體開發森林資源。創新符合林下生產經營特點的多樣化金融產品。從2013年起連續三年,省級財政每年安排3000萬元用于發展林下經濟,市、縣(區)財政也應安排資金予以扶持。
加強林業基層和設施建設?;鶎恿謽I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林業行政執法機構等基礎設施建設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合理調整林業檢查站布局,在高速公路省際口設立林業檢查站,強化木材、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憑證運輸和林業有害生物的檢查監管。按編制配齊配強基層林業行政執法隊伍、林權管理機構、林業站、林業科技推廣機構工作人員,增加專業人員比例,經費要足額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強化林業社會化服務。加強林權管理服務中心建設。促進林業合作社規范發展。鼓勵以合作聯營等形式,加快造林、防火、采伐、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專業隊伍建設。鼓勵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伐區調查設計、木竹檢驗、林業物證鑒定等社會化中介機構建設。省級財政每年新增安排專項資金,用于開展服務林農專業技術骨干培訓、林業實用技術和基本技能培訓。
從今年開始實施生物防火林帶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大林區水、電、路、訊等基礎建設力度,統一納入地方規劃建設。
加大力度扶持設施林業,加強花卉、苗木、毛竹、經濟林等生產設施建設,提高林業現代化水平。(記者 方煒杭)
實習編輯 黃金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