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首套房認定不包括7種房產 首付比例降至2成
■關鍵詞4:放款
縮短房貸審批周期 商貸45日內放款
興業銀行泉州分行、泉州銀行、福建海峽銀行泉州分行、廈門國際銀行泉州分行、泉州農商銀行等本地法人金融機構對購買首套房、首改房申請貸款,應執行貸款利率不高于基準利率,并根據實際適當下浮貸款利率。鼓勵其他商業銀行比照本市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執行。
要求各商業銀行應優先滿足購買首套房、首改房的貸款需求,縮短房貸審批周期。對已簽訂貸款協議的個人住房貸款,原則上要在貸款協議簽訂之日起45日內予以放款。
各商業銀行應適應泉州市城鎮化的發展需要,支持非本地居民異地購房,對于非本地居民在購房所在地商業銀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應當予以受理并發放。有條件的縣(市、區)可結合本地實際,給予個人購買首套房、首改房適度的財政補貼。
■關鍵詞5:安置補償
選擇貨幣化補償 購商品房可獲獎勵
為推進房屋征收貨幣化安置補償款購買存量商品房的工作,《意見》在“閩七條”基礎上,繼續提出應對實施征遷的項目鼓勵推行貨幣化補償或收購存量房予以安置。
各級人民政府應針對鼓勵貨幣化安置建立被征收人選購存量商品房服務平臺,為被征收人購房提供便利。在對被征收人實行貨幣化安置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統一組織被征收人購買商品房用于安置,并由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給予被征收人“團購”優惠。
除此之外,為鼓勵被征收人選擇貨幣化安置,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1年內,選擇貨幣化補償的被征收人在屬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將由房屋征收單位按購房契稅額度予以獎勵。
而且,被征收人可憑借《購房合同》和房屋征收單位出具的貨幣化安置證明辦理戶口遷入手續,并可按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辦理子女入學和轉學等手續;自協議簽訂之日起5年內,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征收住宅劃片區內的公辦學校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學校應視同片區內生源辦理。
《意見》詳細指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房地產市場現狀、財力狀況等,采取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收儲現有市場商品房作為各類保障性住房。
應按低于市場價格的價位,公開向開發企業收購房源,納入政府保障性住房統一平臺,銷售給特殊行業(環衛、公交、出租車)的無住房職工。向社會征集產權清晰、質量有保證的閑置房產作為公租房,政府補貼差價。要求政府主導,安排專項資金,回購商品住房作為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
■關鍵詞6:房屋租賃
引導開發商發展 一手房租賃市場
為了“搞活房屋租賃市場”,還需培育一手房租賃市場,引導開發商發展一手房租賃市場。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變經營方式,長期持有,由售轉租,開展房屋租賃專業化、規模化經營。積極探索基金、社會資金長租或收購房源進行租賃的路子。
支持開發企業適應市場變化和市場需求,進行項目轉型或戶型結構調整,對轉型或戶型結構調整的房地產項目,予以辦理相關土地、規劃審批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