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黑龍江日報5月24日訊記者從23日在哈爾濱召開的全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推進大會上獲悉,為進一步加大對大學生(含各類高校在校生、畢業五年內的各類高校畢業生、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扶持力度,激發全省大學生創新創業熱情,我省出臺《關于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若干意見》,從降低創業準入門檻、完善融資擔保體系、實施稅費減免等八個方面提出30條具體措施,其中特別提出,省級財政將投入2億元新成立大學生創新創業小額貸款擔保公司、每年安排1億元大學生創業“種子資金”、每年安排3000萬元為大學生創新創業辟建孵化基地。
為啟發大學生創新創業意愿,《意見》提出,要完善大學生創新創業課程體系,配齊配強專兼職教師隊伍,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經高校評估休學創業學籍可保留八年(研究生除外);優先支持參與創業的大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完善創新創業實訓教學體系,鼓勵教師帶領學生創新創業。為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大學生免費提供專業培訓。建立大學生創業見習基地、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創業示范基地、科技創業實習基地和職業院校實訓基地,三年內建設省級大學生創業基地1000個。
《意見》提出,要降低大學生創業準入門檻。取消戶籍證明和創業培訓合格證作為大學生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前置性條件;取消《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作為辦理稅收減免手續的條件;除法律、法規規定注冊資本實行實繳的行業外,取消提交和審查驗資報告作為辦理公司注冊登記的條件。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允許“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住改商”。從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四證合一”登記制度。
《意見》要求,提供大學生創業場所。高校要建立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園,做合理的空間組織化示范,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場所和企業孵化服務。各級政府清理出來的非辦公類用房優先用于科技園、孵化器和政府主導新建的科技園、孵化器。統籌利用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城市配套商業設施、閑置廠房等現有資源,構建―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鼓勵社會各類資本投資建設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器,對孵化大學生創業人數多、創業項目科技含量高、孵化成功率高的,根據人數、面積、服務成本等給予補貼或獎勵。
《意見》指出,要加大資金扶持力度。省級財政投入2億元新成立大學生創新創業小額貸款擔保公司,專門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低費率擔保;每年安排1億元大學生創業“種子資金”,支持在校和畢業五年以內的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每年安排3000萬元用于支持全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為大學生創新創業辟建孵化基地。高校每年從教學經費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創新創業教育專項,全省每年安排資金總額不低于2億元。鼓勵引導科力天使股權投資基金、東方匯富創業投資基金等10支創業投資基金拿出合理比例,對種子期、初創期的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給予重點投資傾斜。
《意見》要求,完善融資擔保體系。各級政府出資的融資擔保機構要取消反擔保條件,允許符合條件的自然人作為大學生小額擔保貸款的保證人,一年期擔保費率不得超過1.5%。民營融資擔保機構為大學生創業提供的小額貸款擔保責任余額,不受整體擔保放大倍數限制。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提供2年期一般額度為10萬元的財政貼息貸款;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按人均10萬元、實際貸款人數和額度分別給予為期2年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規定給予全額貸款貼息;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各類就業困難人員達到企業員工30%(超過100人的達到15%)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給予為期2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在實施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方面,《意見》強調,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入駐各類大學生創業孵化器,享受第一、二年免費,第三年按50%繳費的優惠扶持政策。大學生創辦小微企業直接參與政府采購投標的,在評審時給予價格6%至10%的扣除。各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項目時,同等條件優先選擇大學生創業企業。大學生創辦小微企業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大學生創業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按150%所得稅前加計扣除;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支持大學生通過科技成果轉化實現創業。大學生在校期間參與教師科研項目或自己研究取得發明專利成果,其創業成果轉化成功的,可利用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按照技術交易額的10%,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資金獎勵。《意見》指出,要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公共服務。建立省大學生創新創業網站,集中打造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體系信息網絡平臺。各地人才服務機構、就業創業服務指導中心等專業公共服務機構,將創業大學生的人事代理、檔案保管、職稱評定、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和法律援助等納入服務范圍。完善創業風險分擔機制,健全創業大學生的社會保障、救助扶持和心理疏導機制。省政府成立專門的組織領導機構,統籌協調、推進全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要建立工作督查機制,定期開展督促檢查。
《意見》最后還附上了大學生創業流程示意圖、大學生創業支持體系示意圖,以便青年學子在創業認知、籌備、公司成立、運營這四個階段中清晰所處的位置以及需要求助的政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