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記者從黑龍江省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黑龍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將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0月18日,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黑龍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獲得會上代表表決通過。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出臺,為我省高速公路的管理和使用提供了法規依據。《條例》從法規的高度,規定了高速公路管理者和使用者雙方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為依法保護高速公路,維護管理單位、經營單位和廣大用戶的權益提供了保障。其宗旨是充分發揮高速公路在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兩個方面的重要作用。
《條例》包括8章54條。著重對管理、經營和使用方的行為進行了規范、提出了要求。一方面對管理單位、經營單位明確了加強高速公路管理的規范性要求和各項管理工作應該達到的標準,對提升管理給予有力的推動,對確保高速公路保持良好的路況具有積極意義;同時也對行駛高速公路的司機、車主等用戶,也就是高速公路的使用者,在正確使用高速公路、保護高速公路設施、維護高速公路權益方面明確了責任和義務性規范,對損害高速公路權益的行為設立了禁止性規定,保證路產路權得到有效維護。(記者 董雯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