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項制定整改方案 集中3個月查處一批現實案件
整改措施是否可行?責任是否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人頭?是否查找到個性問題?省委組織部以“五個一律不通過”的剛性要求從嚴審批各地各部門“5+X”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整改內容不全的、結合實際不緊的、整改措施不實的、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整改時限不明確的”一律“回爐”,普遍進行3輪以上修改。
11月25日,21個市(州)和104個省級部門的整治方案審批和備案工作結束。省委組織部要求,集中3個月時間,排查一批舉報線索,查處一批現實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能夠及時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對短期內不能全部整改到位的問題,要確定整改措施、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實施方案》以省委組織部帶頭整改為主,提出30條整改措施。各地各部門聚焦問題,舉一反三,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省檢察院探索建立跑官要官舉報反映預警及查處機制。宜賓集中開展干部政策清理,全面廢除市、縣(區)自行出臺的提高干部職級待遇的“土政策”。廣元、阿壩、涼山等地建立借調人員報批制度,對借調人員進行統一清理,凡不符合相關政策、借調手續不規范的一律退回。
督查聚焦9項內容 構建兩個“五位一體”制度體系標本兼治
為督促集中整治工作落實見效,我省自11月底至12月中旬,成立整治工作專項督查組10個,分別對21個市(州)和省直部門等進行全覆蓋督查,其中每個市(州)延伸抽查2個縣(市、區)、3個市級部門。
督查主要采取“點對點”查閱資料、“一對一”個別談話、“面對面”座談交流、“背靠背”隨機暗訪等方式,也視情況采取其他方式深入督查。重點針對市縣黨委換屆以來、省直部門十八大以來的選人用人情況進行督查,包括貫徹落實有關選人用人文件規定、會議精神以及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情況,拉票賄選、違反干部任用標準程序、“裸官”等選人用人突出問題整治等9項內容。同時,為確保督查質量,省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處還牽頭對各地各單位的舉報反映情況進行梳理,形成“負面清單”,逐一排查處理。
截至12月8日,赴市州的5個督查組已對成都等17個市(州)、34個縣(市、區)和51個市(州)直部門進行督查;累計查閱各級黨委(黨組)干部選任工作會議記錄208本,抽查干部考察文書材料1251份,干部檔案1041份,復核檢查轉辦調查及閱處信訪件104件,并直接核查前期掌握和檢查發現的選人用人問題重點線索。
立竿見影的同時,我省正構建制度體系致力于標本兼治。一方面,著力建立從培養、配備、管理、選任、考核等五方面入手“五位一體”干部選任體系,建立領導班子功能結構模型,實施優秀干部人才遞進培養,完善政績考評機制,建立綜合分析研判機制,規范選拔任用工作程序。一方面,探索構建事前審查、紀實備查、結果檢查、專項檢查、責任倒查“五位一體”的干部選任監督體系,嚴格干部工作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選任工作紀實制度,逗硬落實干部選任“一報告兩評議”和一把手履行選人用人職責離任檢查制度,全面推行結合巡視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制度,嚴格實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倒查制度,用剛性制度規范和監督干部選拔任用行為,確保真正選好人、用對人、管住人。(記者 安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