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奧賽、體育特長生、省級優秀學生等,三好生等地方性加分也將取消
17日,教育部再度發布兩個重要文件——《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與16日教育部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要待2017年才會實施不同,這兩個關于“自主招生”與“高考加分”的文件,與如今正在就讀高三的學子息息相關。
昨(17)日,記者從四川省教育考試院了解到,四川的具體細則正在研究制定中,將于2015年1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實施。
全國性加分奧賽、藝體鼓勵性質的全取消
2014年,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共11項,其中鼓勵類6項,扶持類5項。而根據《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跡者、奧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等6項全國性加分項目。
與此同時,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將予以保留:1、烈士子女;2、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4、自主就業退役士兵;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6項取消加分項目為:1、在高中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2、“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3、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4、高中階段獲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5、高中階段獲省級優秀學生稱號;6、高中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
地方性加分
保留省份加分分值不超5分
意見指出,對一些地方性加分項目,如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意見決定予以取消;對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意見要求要合理設置加分分值,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于本?。▍^、市)所屬高校在本?。▍^、市)招生。
考生和家長們或許很關心,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資格?
17日,記者聯系到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考試院表示我省也剛接到教育部下發的文件,四川的具體細則正在研究制定中,將于2015年1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實施。根據意見規定,地方性加分項目確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區、市)原有規定執行,加分分值不超過5分。教育部要求各省份要加強資格認定和嚴格管理,體育部門要重新對二級運動員資質進行復核復測,教育部門要按相關標準進行嚴格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