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底線
不與群眾爭利
新形勢下做好群眾工作,首要的是解決好群眾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而前提和底線是做到不與民爭利。
廣東一位縣紀委書記表示,在條塊分割的行政體制下,名義上“七站八所”由鎮統管,事實上“有權、有錢”的站所實行的是垂直管理,人員、經費由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而行政權力部門化,導致直接與民爭利。目前群眾反映最多的是征地拆遷、基礎設施建設用地補償不及時、降低政策標準的問題。此外,導致群眾集體上訪的問題大多涉及村干部挪用和侵占集體資金、強行或不公開招標投標低價承包集體山林土地、魚塘蝦池、海灘涂等由自己經營,或是暗箱操作、收受他人好處,把集體山林土地等承包權低價承包給他人經營。
造成這些與民爭利、損害群眾利益的因素之一是,不公開不透明。這位紀委書記表示,盡管中央對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已有明確的規定,但依然存在擺花架子、流于形式的問題。比如,在重大決策上,未能做到明細公開;公開好的,不公開存在問題的;公開群眾平時了解的,不公開群眾需要了解的。公開內容避重就輕,公開不礙“大局” 的問題,不公開群眾最關心、最敏感的問題。比如,在財務方面,公開簡單的賬面數字,不公開詳細的情況;公開總收支情況,不公開群眾最關心的招待費情況。這些現象導致群眾對基層干部不信任,干部說話沒人聽,遇到敏感問題很容易形成對立心態。
同時,從制度層面上來說,中央要求的各種民主決策、監督制約等制度在鎮村一級缺乏規范的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也是重要因素。
張希賢認為,不與民爭利,是做好群眾工作的基本底線。要守住這一基本底線,需要繼續完善并嚴格執行黨員大會制度、村民代表大會制度、“兩委”班子議事規則等各項制度,確保村級重大決策、重大事項和集體資金管理由集體討論決定。“實踐證明,群眾工作暴露出來的很多問題,根子在于黨在基層的領導體制。因此,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必須有體制創新作保證。”張希賢說。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