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八閩律師事務所主任林柏冬認為,對網民而言,通常對知名網站心理不設防,詐騙分子就是抓住了網民這一心理特征,大肆制作“釣魚網站”實施網絡詐騙。對企業而言,對“釣魚網站”事先防御機制和事后處理機制缺失,使網民成為不法分子的“魚肉”。
林柏冬表示,有些網游公司為了拓展業務在賬戶管理上存在漏洞,致使犯罪分子利用這種管理疏漏,用虛假身份開設多個銀行賬戶,進行資金上的轉移。
據公安部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局主辦的2010年全國信息網絡安全狀況網上調查顯示,網絡盜竊、網絡“釣魚”已占網絡安全事件的8.1%。專家建議,為有效防范“釣魚”事件,大型的購物網站、第三方支付公司、網游公司等應建立完善的防范釣魚網站的機制,堵塞高科技犯罪漏洞,保障網絡用戶資金安全。同時,公安等政府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網絡安全監管,加大打擊力度,為網絡用戶提供一個安全的交易環境。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