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分配的“困局”與“破局”

5月10日起,深圳市近300名保障房違規申請人,會陸續收到深圳市住建局下發的第三批《行政處罰預告知書》。這張大罰單的公開,再次讓人們對保障房的分配產生擔憂。瞞報300萬元財產、電力集資建房、公職人員“團購”經適房……一件件保障房分配的問題案例,刺激著“待保障”人群的神經,也考驗著社會監管能力。
“防走偏”:不僅看數量,也要看“品質”
未來5年,我國將要建設3600萬套保障房,如果質量和配套不能保障,將會造成巨大浪費和遺留問題。
北京城建興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吉永華表示,保障房的建設必須要在建筑質量和配套上下功夫,做到價格低品質不低,確保交通、醫院、學校、商業等配套設施的完整,使得社區生活更加便利。
北京中原華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旭認為,保障房的建筑質量一定要過硬,本來保障房的物業費較低,如果建筑質量有問題,那將增加更多的管理成本,最終導致后期保障房的管理只會越管越亂。
專家建議,地方政府和部門必須完善機制,強化監管,建立保障房質量投訴舉報制度,對出現問題的建設方列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與招投標、各類保證金掛鉤;對疏于監管導致出現質量問題的政府部門相關責任人嚴格追究責任。
朱中一說,保障房建設這一重大的民心工程,在建設“大提速”的背景下,不僅要看指標完成情況,也要看房屋“品質”,不能因為“打折扣”而損害了保障房的本來面目。
來源:新華網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