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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7月17日,浙江溫州瑞安,這幢5層的“片片樓”周圍已是一片拆遷后的廢墟,左邊的一堵墻上,不少鋼筋裸露在外面,房子被斷水?dāng)嚯娨呀?jīng)約半年。圖片來源:東方IC |
主人拒拆遷原因有兩點(diǎn)鄭美菊是瑞安高樓人,她說房子是在2000年花十多萬元從漁墩村一個(gè)村民手里購來的,因她家屬于“外來戶”,戶口至今還沒能遷入。2010年,安陽街道和村委會(huì)開始拆遷工作,而她家房子的拆遷安置補(bǔ)償,較本地村民相差不少。據(jù)她計(jì)算,這間5層樓房建筑面積有264平方米,但按照拆遷政策,村民一間兩層木房子被拆后的安置房指標(biāo),比她都要多,“這讓我很不滿,便不同意拆遷。” 鄭美菊說,除此之外,還有個(gè)問題是,要想拿到安置房,每平方米的指標(biāo)需要繳納4000元左右的工本費(fèi),但她無力出這筆錢。“老公在外打工,沒賺到什么錢。以前我一樓的店面和樓上幾個(gè)房間出租,一年能拿到3萬元租金,自從開始拆遷后,這收入也就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