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重傷父親仍在昏迷中
事后,8歲男童洪濤送院后搶救無效不治身亡。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第421醫院, 41歲的母親劉春華顱內出血,同時懷疑脾臟出血,正在接受治療。
母親昨晚送院后直到今晨才醒來,她第一句話瞪著眼睛問阿香:“孩子怎么樣?”阿香和看護她的老鄉不敢多言:“孩子在別的病房,沒事。”母親有些不信,再也沒有說話。
45歲的父親洪仕法還在ICU重癥監護室。醫生告訴家屬,病人目前昏迷,體征穩定,經診斷為顱內出血,腳外傷,手腳骨均有骨折。阿香的哥哥痛苦地揪著頭發,坐在室外一聲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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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8月31日,白云區東平一廢棄工廠的危墻倒塌,一路過17歲少女被砸中當場遇難。事發工廠廢棄多年,塌墻位置長期堆放建筑材料,墻體承壓開裂未能及時維修,最終發生倒塌。
● 2011年12月5日,增城新塘鎮沙浦邊村一在建工地的擋土墻發生大面積坍塌,事故造成正在工地作業的2名男子死亡。經勘查,墻體外一條水管長期漏水,導致墻基土質疏松,引起坍塌。
● 2013年7月2日,“溫比亞”強熱帶風暴致海珠區東銀廣場空置地塊圍墻內的2棵大樹倒塌,壓倒圍墻并砸中路過的一對夫婦,男傷者搶救無效死亡,其妻傷勢較輕。事發空置地塊的開發商長期未開發,只在外圍筑起圍墻圍蔽。
危墻上未標注任何警示
律師:村社應承擔賠償
上述不幸集中發生在工地和長期無人管理的圍墻或“危墻”。前天發生悲劇的擋土墻是由村社修建并負責管理的,期間曾經因為發生墻體有松動,村社請人進行了一次維修,但墻上并未標示任何警示。
廣東國政律師事務所律師盧衛國認為,因圍墻倒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應該由圍墻建設和管理方承擔,具體到臺涌村發生的意外,村社要承擔起賠償責任,具體賠償參照《侵權責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