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嘯天:
不難,關鍵是這件事情一定立法機關要立即著手去做。我講人肉搜索是指利用網絡工具的力量,去提供查找線索,獲得他人個人信息的,這里面一定是有一個發起者,他是提供查找線索的,他去求人肉搜索的。對于發起人肉搜索的這個行為,應當有明確的法律的限制。如果不加限制,就會造成法不責眾,人人都可以參與的局面。人人參與最后的結果,到底是哪一根稻草最后壓垮了駱駝,大家都覺得不是我,不是我,反正我說了一句,這就非常需要加以法律的規制,這個規制應當從源頭抓起,誰發起人肉搜索誰就要承擔責任。
主持人:
其實剛才湯教授已經說不難,但是難就難在大家可能還沒太真正重視它,如果當意識到保護這個女孩也是保護我們每個人自己的時候,達到這樣一種重視程度,而且從保障人權的角度去看待的話,可能它真是一個不難的操作。接下來我們繼續去關注這個話題。
解說:
超市,電梯,銀行,如今在網絡之上,隨處可見從這些公共場所傳出的視頻。然而,根據法律規定,他們卻只能向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提供,但在實際生活中,卻有很多單位和個人因為法律意識薄弱,有意無意間將這些公共場所的監控視頻信息發布到網絡上,甚至演變成一場場人肉搜索事件的源頭。
2009年,成都市民全女士到一家銀行的自動取款機上取錢,不慎將銀行卡遺忘在了機器里,數天后她才發現此事,但為時已晚,她卡中已有15000余元都早已被人取走,而最大的嫌疑人就是當初取款時站在她身后的女子。于是全女士向銀行提出要察看監控錄像,銀行表示,按規定,他們只能向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提供,因此,全女士向當地警方報了案。
全女士:
警方給我截的屏就是這種。
記者:
就是監控圖像截的屏。
全女士:
這是卡號,而且操作的金額是多少,那些都有,所以很明顯,只要看到她,她賴不掉的,而且還有她全身的圖片,格子包,上身黑色衣服,下身白色褲子。
解說:
既然找到了嫌疑人的影像資料,警方也介入了調查,按理說,全女士耐心等待就是了,但事隔一個月之后,她卻做了件出人意料的事情,她請朋友把整個事件的經過發布在網上,還將監控錄像上那名女子的截圖也一并掛出,希望能通過網絡的力量找到那名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