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12月24日電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中高等法院分院民庭法官胡景彬涉貪污收賄案,檢方調查發現,胡景彬有3億多元(新臺幣,下同)資產,他有3個老婆、6個子女要負擔,光是從2010年迄今至少有1418萬元的資金缺口,但胡景彬不但能填補缺口,還能有2396萬元現金藏保險箱、過豪奢生活,不明資產有4647萬元,成為史上財產來源不明最高的“3億法官”!
特偵組23日偵結起訴胡案,洋洋灑灑的交出“成績單”。單是胡景彬的“家譜”就十分可觀,他共有3房妻妾、6名子女,1978年與原配王素緞結婚后,生下1子,因王女未隨他調動,胡又在1981年任職高雄地方法院時,結識二房鐘文凈、生下2女。
但胡景彬不久后又與曾任鋼琴老師的黃月蟾交往,黃女生下1子2女。有趣的是,3房所生的兒子還是胡的長子,相隔9個月后,原配和二房在同1個月內生小孩。
檢調查出,胡景彬的資產高達3億多元,但他名下的8個帳戶僅存款189萬元,加上在彰化北斗的房地,總資產僅292萬元。
胡景彬的3個老婆及子女所有的資產驚人,大房總資產9865萬元,有32個帳戶、存款851萬元、金塊19條、名下在臺北大安區精華地段和臺中南區共有9棟不動產。二房總資產約6310萬元,有14個帳戶、存款約1022萬元、名下有云林西螺土地和南屯區豪宅共7筆。
三房為胡景彬的“大掌柜”,總資產約1.72億元,名下有52個賬戶、5處在臺中西區的房產,單是在外的投資、人頭帳戶存款和保管箱現金就有8134萬元,檢調此次在她的保管箱和住處查扣的現金有2653萬元。
胡景彬法官月薪約16萬元,如何在擔任法官30年里累積如此龐大的財產?特偵組代理主任張進豐表示,因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在2009年后才修正通過,因而僅能追究其從2009年迄今的不明財產,胡景彬本人無法就其財產來源做交代。
胡景彬有3個老婆、6個子女,每月生活費大房要6萬元,二房要20多萬元,三房至少要5萬元。檢調查出,胡景彬的6子女都已經成年,但都是不工作的“靠爸族”,二女兒還是“閃靈刷手”,積欠了大筆卡債。
胡景彬因此有嚴重“入不敷出”的情形,累計從2010年迄今造成的資金缺口有1418萬元,但他仍然還能快速累積財富。檢方查出胡景彬從2010年5月的不明財產,以人頭賬戶申設保管箱內的現金就有2396萬元、華富街住處查獲的可疑現金有222萬元、購買凌志汽車代步約190萬元、3房親友的人頭帳戶存款有1459萬余元,累計的不明財產有464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