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反腐敗和廉政建設領導體制與工作機制
中國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領導體制與工作機制,是由中國的國體和政體決定的。在反腐敗和廉政建設實踐中,中國探索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中國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進行。中國共產黨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
中國共產黨在革命、建設、改革的歷史進程中,始終高度自覺地把反腐敗和廉政建設擺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共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反腐敗和廉政建設工作戰略、方針和政策。自1993年以來,中共中央每年通過中央紀委全會向全黨全國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國務院每年都召開廉政工作會議,對政府系統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作出部署。中共中央、國務院還先后頒布和修訂了《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明確要求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對違反規定的,進行責任追究。全國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要求,把反腐敗和廉政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寓于各項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發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保證了反腐敗和廉政建設扎實有效地向前推進。
人民群眾的支持和參與是反腐敗和廉政建設取得成功的重要基礎。各社會團體、新聞媒體和廣大人民群眾,在建言獻策、參與監督、揭露腐敗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在中國,反腐敗和廉政建設的職能機構,主要有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國家司法機關、政府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以及國家預防腐敗局。
中國共產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設立的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由同級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是開展反腐敗和廉政建設的重要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其經常性工作是: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查處違犯黨紀的案件,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