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實行改革開放,推動西藏經濟從封閉走向開放、從供給型經濟走向經營型經濟
20世紀80年代,西藏與全國一樣掀起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熱潮。1980年和1984年,中央先后召開第一次和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了西藏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從封閉式經濟轉變為開放式經濟,從供給型經濟轉變為經營性經濟的指導方針。中央政府制訂了“土地歸戶使用,自主經營,長期不變”,“牲畜私有私養,自主經營,長期不變”等一系列有利于西藏經濟發展的特殊優惠政策,推進了西藏的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并從1984年起,由國家投資、全國九省(市)援建西藏43項工程等一批項目。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和國家的支援,壯大和繁榮了西藏經濟,提高了西藏產業的整體水平和經濟活動的商品化水平,使西藏經濟社會發展跨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五)根據新的形勢,在實踐中探索和形成新時期西藏工作的基本方針,不斷加快西藏發展,維護局勢穩定
達賴集團叛逃國外后,始終沒有放棄“西藏獨立”的主張和分裂國家的活動,在美國中央情報局的支持下,在印度宣布成立“西藏獨立國”,在印度、尼泊爾建立了叛亂武裝基地,長期對我邊境實施武裝襲擾。1964年,國務院第151次會議通過《關于撤銷達賴職務的決定》,指出“達賴在1959年發動叛國的反革命武裝叛亂,逃往國外以后,組織流亡偽政府,公布偽憲法,支持印度反動派對我國的侵略,并且積極組織和訓練逃往國外的殘余叛亂武裝騷擾祖國邊境。這一切證明他早已自絕于祖國和人民,是一個死心塌地為帝國主義和外國反動派作工具的叛國分子。”西藏實行改革開放后,達賴集團更是加緊進行滲透破壞,并于上世紀80年代末組織策劃拉薩騷亂。中央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平息了騷亂,并于1989年提出了指導西藏工作的十條意見,對統一思想、促進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新時期西藏工作的轉折點。1994年,中央政府召開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立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緊緊抓住發展經濟和穩定局勢兩件大事,確保西藏經濟加快發展,確保社會全面進步和長治久安,確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新時期西藏工作指導方針;作出了中央關心西藏、全國支援西藏的重大決策;制定了一系列加快西藏發展的特殊優惠政策和措施,形成了國家直接投資西藏建設項目、中央實行財政補貼、全國進行對口支援的全方位支援西藏現代化建設的格局。2001年,中央召開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決定采取更加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大對西藏的支持力度,全面推進西藏的發展,促進西藏的穩定。1994年以來,中央政府先后安排60個中央國家機關、全國18個省市和17戶中央企業,從人力、財物、技術、管理等方面對口支援西藏,對口援藏范圍覆蓋到西藏所有地市和73個縣(市、區)。特別是1994年確定的62項援藏工程和2001年確定的117項援藏工程的全面完成,極大地改善了西藏的生產生活條件,為西藏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強勁的動力。與此同時,排除達賴集團的干擾破壞,圓滿完成十世班禪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批準認定堅贊諾布繼任第十一世班禪額爾德尼,堅決開展對達賴分裂集團的斗爭,維護了西藏的局勢穩定。
(六)堅持科學發展觀,大力推動西藏從加快發展到跨越式發展,從基本穩定到長治久安
中共十六大以后,中央根據新的歷史條件,明確提出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把保障和改善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增加農牧民收入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首要任務,推動西藏經濟社會更好更快更大發展,使各族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中央政府于2006年制定了加快西藏發展、維護西藏穩定的40條優惠政策,確定了西藏“十一五”建設項目180個(實際完成188個),推動西藏發展穩定工作取得了新的顯著成績。西藏經濟快速發展,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成效明顯,青藏鐵路等一大批重大項目建成并發揮良好效益,社會事業全面進步,各族群眾的生活水平顯著提高,西藏自我發展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與此同時,依法平息拉薩“3·14”事件,堅決防范和打擊達賴集團分裂西藏活動,深入開展寺廟愛國主義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反分裂斗爭取得重大勝利,民族團結不斷加強。2010年1月,中央召開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西藏工作指導思想,提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民族團結為保障,以改善民生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緊抓住發展和穩定兩件大事,確保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確保國家安全和西藏長治久安,確保各族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確保生態良好的指導思想,對西藏的發展穩定各項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西藏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展現了蓬勃發展的嶄新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