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教育。召開全國民辦教育工作會議。印發民辦教育專題規劃和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總結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的試點經驗。推進公辦學校辦學體制改革,研究制訂推進公辦學校多種形式辦學、體制改革和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意見。推進獨立學院規范發展。
——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的教育權責,推進向地方、學校放權,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開展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指導各地統籌編制符合國家要求和本地實際的辦學條件、教師編制等基本標準。統籌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保障教育投入穩定增長的體制機制。進一步轉變管理方式,強化規劃、標準的制定與實施,綜合運用法規、政策、公共財政、信息服務等多種手段。
——全方位提高教育對外開放水平。穩妥推進教育國際合作交流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擴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教育涉外管理方面職權。加強人文交流高層磋商機制建設,完善多邊和雙邊教育交流機制。提高公派出國留學質量與效益,加強自費出國留學服務管理。采取措施吸引境外學生來華留學,擴大來華留學規模。引進一批境外高水平大學來華合作辦學。加大引進國外專家工作力度。實施“走出去”戰略,全面實施《孔子學院發展規劃(2012-2020年)》,研究制訂高校赴境外辦學的指導意見。加強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國際組織的合作,積極參與教育國際規則制定。加強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合作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