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共31項)
外交部門
1、代發電報費
教育部門
2、劍橋少兒英語考試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自行管理)
公安部門
3、菲律賓船員檢查費
司法部門
4、外國律師事務所辦事處申請手續費
5、外國律師事務所辦事處年檢費
6、涉外、涉港澳臺公證書工本費
交通運輸部門
7、船舶證明簽證費
8、船舶申請安全檢查復查費
9、油污水化驗費
10、海事調解費
11、浮油回收費
12、海岸電臺無線電電報電話費(含船舶電信業務岸臺費)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13、電子工程概預算人員培訓費
14、無線電設備檢測費
水利部門
15、占用農業灌溉水源及設施補償費(占用農業灌溉水源及設施補償資金由占用者依法支付給相關部門,不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