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時每5分一個分數段
普通高中實行分段錄取(每5分為一個分數段),在本分數段內按照志愿順序投檔;報考志愿、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定優秀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相同時,優先錄取語、數、外成績優秀的考生。
普通高中錄取順序:1、太原外國語學校、太原第二外國語學校的法、德、俄、日等小語種錄取;2、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3、普通高中學校(統招生、定向生、擇校生)錄取。
報考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的考生,在初中學業考試文化課成績達線后,根據報考志愿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如報考志愿、專業成績相同,根據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可采取靈活多樣的辦法確保完成招生計劃,招生結束后須在招生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才能進行學籍備案。
合法有效錄取通知書有兩個章
錄取通知書由市招考中心統一印制,加蓋"太原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錄取專用章"和錄取學校的印章,其他錄取通知書無效,家長和考生要防止上當受騙。
另外,從今年開始,普通高中劃定最低控制線,考生成績不達分數線的,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都不能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