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人社廳駐嘎木鄉5村工作隊(資料圖)
近日,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了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9項便民措施,包括當日立案、可在休息日安排開庭及爭議調解仲裁過程中免費服務,不收取雙方當事人任何費用等。
西藏人社廳推出的9項便民措施中,首先是為當事人提供便捷的導訴服務,當事人申請仲裁時,實行專人負責導訴服務,告知當事人申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有關事項。若當事人申請的內容清楚、訴請明確、材料齊備,可當日立案,縮短辦案時間。在立案的同時,人社廳將開庭前調解仲裁活動的有關事項告知雙方當事人,減少法律文書送達過程中出現延誤審理的情況。此外,還實行風險告知制度,告知當事人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中的四種風險,即仲裁請求不當的風險、舉證不能的風險、不按時出庭的風險、錯誤行為的風險。
為實現快捷簡易辦案,西藏人社廳還建立了快速辦案制度,對案件實行繁簡分流,實行簡單案件快速辦理,勞動人事關系明確、爭議不大、標的額較小、適用法律明確的案件,在征求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可隨時確定開庭時間,采取當庭裁決措施。而且,為方便雙方當事人,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并經雙方協商一致,人社廳可靈活調整開庭時間,在休息日安排開庭。
西藏人社廳還對生活困難,急需醫療的工傷、病休職工等弱勢群體開辟了綠色通道,以保證及時治療救助。實行快立、快審、快結。經申請人申請,對部分事實清楚的,可對該部分實行先行裁決。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標的額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及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依法采取終局裁決,減少勞動者維權成本。
在整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過程中,西藏人社廳提供免費服務,不收取雙方當事人的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