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715名基層就業滿3年的高校畢業生獲學費代償
記者10月20日從云南省教育廳獲悉,經過各相關部門連續3年的跟蹤核實,我省第一批獲學費代償的高校畢業生名單出爐,共715名服務基層單位滿3年的畢業生獲得了學費代償資格。
根據《云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和《關于開展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相關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我省高校畢業生到云南25個邊境縣和3個藏區縣轄區內鄉鎮以下(含鄉鎮)基層單位就業、自愿服務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代償。在校期間獲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代償的學費優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經各高校初審,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連續3年跟蹤核實,州市教育局公示確認,省教育廳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審核,2011年我省省屬高校畢業生到25個邊境縣和3個藏區縣縣級以下基層單位就業滿3年的833名代償對象中,吳俐滿、董皎等715名畢業生符合條件,可獲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念新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