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廳要求民辦學校設心理咨詢室
日前,省教育廳發出通知,要求民辦學校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安全穩定。其中明確,對個別屢教不改、行為嚴重不良的師生,對學生要依法依規處理,必要時送有關部門進行矯治,對教師要作出辭退處理。
各民辦學校要注重學生心理疏導,設立心理咨詢室,聘任心理咨詢師,及時幫助學生解決心理問題。對個別屢教不改、行為嚴重不良的師生,對學生要依法依規處理,必要時送有關部門進行矯治,對教師要作出辭退處理;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完)
日前,省教育廳發出通知,要求民辦學校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安全穩定。其中明確,對個別屢教不改、行為嚴重不良的師生,對學生要依法依規處理,必要時送有關部門進行矯治,對教師要作出辭退處理。
各民辦學校要注重學生心理疏導,設立心理咨詢室,聘任心理咨詢師,及時幫助學生解決心理問題。對個別屢教不改、行為嚴重不良的師生,對學生要依法依規處理,必要時送有關部門進行矯治,對教師要作出辭退處理;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