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今年建成保障房23萬套
保障房構成:
明年全省總任務180279套(戶),其中實物建房175279套(戶),新增租賃補貼5000戶。
實物建房包括:公共租賃住房35728套,限價商品住房508套,棚戶區改造139043戶(其中城市棚戶區改造133146戶),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4530戶,國有林區(場)棚戶區(危舊房)改造155戶,國有墾區危房改造1212戶。
昆明城市棚戶區改造,在主城5區及三個開發(度假)區推行實施“以購代建”
回遷安置房價格不得高于周邊均價
昆明市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了《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城市棚戶區改造以購代建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棚戶區改造要優先確保拆遷戶利益,以購代建的房源要質量優良、安全可靠,且不得高于所在區域內周邊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價格。
招標或談判 擇優選房源
《實施意見》指出,城市棚戶區改造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或競爭性談判等方式,擇優選擇合適房源。合理設置購買條件,確保拆遷戶利益優先。
《實施意見》明確,成立昆明市城市棚戶區改造以購代建領導小組,在城市更新改造領導小組領導下工作,并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以購代建資金融資、房源購買、項目儲備、管理分配、資金使用、業務指導等工作。
以購代建適用于主城區
以購代建適用于主城五區、三個開發(度假)區范圍內的城市舊住宅區、危舊房、城中村、舊廠區等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所需的回遷安置房。所屬轄區政府、管委會及市、區國有公司等作為實施主體,負責全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回遷安置房的以購代建工作。
《實施意見》明確,擬用于以購代建的應為普通商品房或期房,戶型合理、功能齊全、配套完善、質量優良、安全可靠。購置價格上限按照項目開發成本(含土地費用)、稅金、合理利潤3項加總審慎確定,且不得高于所在區域內周邊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價格。購買用于安置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普通商品房,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完)(記者李海玲 李美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