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殯葬改革如何破困局?
背景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作用大力推進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黨員、干部要帶頭文明治喪,簡辦喪事,帶頭火葬和生態安葬;墓穴占地不得超過1平方米;鼓勵黨員、干部去世后捐獻器官或遺體。”
話題
云南殯葬改革的難點在哪里,此次為何以省“兩辦”下發通知的方式高位推動?殯葬改革破局的背后,還需要一些怎樣的配套措施協同推進?
現狀
殯葬改革勢在必行
殯葬改革不僅是一項移風易俗的社會變革,更是一件關乎科學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惠及子孫后代的大事。
我國的殯葬改革起步于1956年,經過漫長的努力,火葬逐步取代土葬,成為絕大多數地區普遍實施的喪葬方式。半個多世紀以來殯葬改革的事實證明,倡導健康、文明、科學的喪葬方式,有利于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而對老百姓而言,這樣的喪葬方式也有利于減輕人民群眾的生活負擔,引導人們尊老愛老,促進思想觀念的轉變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
從云南實際情況來看,推進殯葬改革十分迫切。云南省山區、半山區面積占國土面積的94%,壩區和耕地十分寶貴。據估算,全省每年死亡人口為30萬人左右,如果都進行土葬,每年將消耗約合3萬畝森林,將吞噬6750畝土地。
“顯而易見,這完全無法承受。”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感慨,在當前人口數量不斷增加、工業化和城鎮化建設加速推進的新形勢下,加快推進殯葬改革已經成為擺在各級黨委、政府面前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
焦點
新風舊俗碰撞激烈
殯葬改革看似局部問題,實際涉及面非常廣泛,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緊密相連。
盡管云南省殯葬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受幾千年封建社會的影響,一些舊的習俗根深蒂固。因此,殯葬改革既是革除千年舊俗、摒棄落后觀念的一場社會革命,也是對傳統思想、觀念、風俗的一次大革新,遇到的阻力可想而知。
省民政廳負責人表示,從其他兄弟省份的改革進程來看,云南省的殯葬改革工作還有很大的差距,主要體現在:全省殯葬改革發展不平衡的問題突出;殯葬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不足;殯葬管理執法體系不健全,依法監管還存在缺位;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推進難度大等等。
記者在不少州市采訪時也發現,修墓建墳、“青山掛白”的現象嚴重。在一些村莊附近的山坡林地上,隨處可見私自修建的墳墓群,其中不乏豪華墓、“活人墓”。這些墓地不僅工程浩大、占地數畝、耗資數額大,而且用料講究、造型精美,在青山綠水間顯得格外扎眼。
《關于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作用大力推進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一針見血地指出,云南殯葬管理在一些地方還存在推進難度大、區域發展不均衡等問題,如火葬區遺體火化率不高,亂埋亂葬等問題依然突出,占用了大量耕地、林地,浪費了自然資源、破壞了生態環境;骨灰裝棺再葬、重殮厚葬、盲目攀比等喪葬陋俗盛行;少數黨員、干部甚至個別領導干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熱衷風水迷信,損害政府形象,敗壞社會風氣。
破局
領導干部示范帶頭
“群眾看黨員,黨員看干部。”參與《意見》起草的相關負責人認為,殯葬改革是破千年舊俗、樹一代新風的社會改革,推動殯葬改革,根本是搞好制度建設,關鍵是黨員干部要帶頭。
據介紹,《意見》從帶頭文明節儉辦喪事、帶頭火葬和生態安葬、帶頭文明低碳祭掃、帶頭宣傳倡導殯葬改革四個方面,對黨員干部如何帶頭、如何做表率提出了實實在在的要求。
比如,《意見》要求黨員干部帶頭文明節儉辦喪事,特別提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黨員、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喪機構,治喪事宜可由生前所在單位或社區、村(居)紅白理事會協助辦理,不召開追悼會;舉行遺體送別儀式的,要嚴格控制規模,力求節約簡樸;嚴禁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借機收斂錢財。
《意見》還要求黨員干部帶頭火葬、生態安葬。“在火葬區,黨員、干部去世后必須實行火葬,在公墓采取骨灰存放、樹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等生態節地葬法集中安葬,不得將骨灰裝棺土葬。在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地區,黨員、干部去世后遺體應在公墓內集中安葬或在當地政府指定的區域深埋不留墳頭,不得亂埋亂葬。嚴禁修建大墓、豪華墓,安葬單人或雙人骨灰的墓穴占地不得超過1平方米。鼓勵黨員、干部去世后捐獻器官或遺體。少數民族黨員、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習俗,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安葬。
問責
未按規辦事將嚴查
“無論是法律還是規范,其權威都在于實施。”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的一大亮點,是明確了部門責任和監管責任,形成了共推殯葬工作的合力。
《意見》強調了各級黨委、政府對殯葬改革的領導責任,要求將殯葬改革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目標管理和考核機制。同時要求,各級政府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領導負責、民政部門牽頭,組織、宣傳、發改、財政、公安、國土、工商、林業等相關部門參與的殯葬改革聯席會議制度。《意見》還對各相關部門在殯葬管理方面的工作職責作出了明確界定,有利于理順殯葬管理機制,形成黨政領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的殯葬改革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形成齊抓共推殯葬工作的合力。
《意見》還明確,領導干部的喪葬活動要按照省紀委、省監察廳印發的《關于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執行。黨員、干部及其直系親屬未按規定執行殯葬政策,干擾殯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動,利用喪事借機收斂錢財的,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對殯葬改革工作推進不力、問題突出、火化率徘徊不前、亂埋亂葬現象嚴重,對黨員、干部喪葬行為監督管理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地區和部門,要通報、問責并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將殯葬改革推進不力的地區納入問責范圍,將落實監管責任不到位的地區和部門納入通報范圍,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切實推動《意見》真正落到實處。”起草組相關負責人說。
微聲音
@彼岸帆輕:關于吾鄉的殯葬改革,每一次談及都會有一層唏噓,母親又在念叨,兒子有本事了,外公也許就能土葬了。外公是安徽人,舅舅也是很憨厚純樸的那一種,外公去世前,很擔心火葬,總是說能埋到河南的地嗎,那里不火葬,最終還是在當地火葬了。傳統觀念的影響,真是深啊!
@袁德禮:我跑殯葬行業新聞已有8個年頭,深知這水有多深,深知殯葬行業高度壟斷經營一直為公眾所質疑。有人指出,殯葬業價格之所以高得離譜,在于缺少成本監督,沒有舉行價格聽證。更有主流專家認為,應打破壟斷經營,吸引民間資本進入殯葬領域。
@057384778412天成:現在的殯葬費用那么高,有人說現在“死也死不起。”大城市里即便是身后火化吧,買一塊小小的墓地,也要好幾萬,多到幾十萬,墓地漲價漲得比房價還快。普通人到第三代還有多少人記得?墓地也許早已另易其主,如果再大操大辦圖個什么呢?(完)(記者謝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