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實施社會救助 困難群眾將得到哪些實惠?
云南省社會救助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
解讀新出臺的《云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
26日,省民政廳、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共同解讀本月頒發的《云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中的惠民利民政策,并介紹了各項救助工作開展情況。
民政
遇“急難”可申請臨時救助
《云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的一個突出亮點就是建立和規范了臨時救助制度,突遇不測、因病、因事故陷入困境等5類對象可進行申請。
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臨時救助不受戶籍和身份限制,原則上對一個家庭一事一救,每年救助不超過2次。救助標準一般不高于當地低保標準3倍,1年內累計救助不高于當地低保標準的6倍。按此計算,以昆明為例,符合救助標準的困難家庭,1年內最高可獲得累計救助資金約3萬元。
目前,我省已在24個縣區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各試點已開展急難個案救助會商166次,解決了178人的大病救助等急難問題。
醫療
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
近年來,我省基本醫保覆蓋范圍不斷擴大,但仍有極少數需要急救的患者因身份不明、無能力支付醫療費用等原因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治療。針對此問題,省衛計委會同相關部門出臺了《關于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要求在省、市級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
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凡在我省境內發生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都可納入救助對象,醫療機構必須及時、有效實施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或拖延救治。急救費用先由醫療機構墊付,其后可申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再報送財政部門審核支付。
據悉,目前,省級和16個州市都已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
就業
確保實現“動態清零”目標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11月,全省實現城鎮新增就業35.68萬人,幫助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9.04萬人,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6.63萬人,“貸免扶補”及小額擔保貸款共計扶持12.05萬人成功創業,均提前超額完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省政府下達的指標。同時,共幫助1916戶零就業家庭實現至少一人就業。
此外,我省今年還對8845名享受城鄉低保家庭、3個藏區縣、8個人口較少民族和持有殘疾人證,有就業意愿且積極求職的高校困難畢業生,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共發放資金800余萬元。
他表示,明年我省將繼續做好就業救助工作,把低保對象家庭、零就業家庭的失業人員和其他就業困難人員作為重點援助對象,通過企業吸納就業、靈活就業、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等方式,確保完成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的目標。
住房
低保對象優先申請配租
“截至12月25日,通過實物配租、租賃補貼、農村危房改造3個方式,我省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已經全部實現了應保盡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帶來好消息。
據介紹,從2005年至今,全省共實施住房救助85萬余戶。今年,實施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農村危房改造等各類住房救助總戶數13.56萬戶。
即將實施的《云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規定對符合住房困難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給予住房救助。該負責人表示,城鄉低保家庭在申請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時享有優先權。
教育
全年資助學生128.46萬人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現場拿出了一份《2014年云南省學生資助情況統計表》。數據顯示,今年以來,我省已資助學生128.46萬人,總資助金額達30億元。其中,高校資助金額超過14億元。
《云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規定,對在校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學校全日制就讀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以及不能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智障兒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教育救助,采取減免相關費用、發放助學金、給予生活補助、安排勤工助學等方式實施。(完)(記者 謝煒 楊富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