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繳費細則
6月25日起可辦參保手續
昨天,市勞動保障局社保中心公布了本市城鎮勞動年齡內無業居民辦理參保與繳費手續的細則。6月25日至11月20日期間,凡符合參保條件的本市城鎮勞動年齡內的無業居民,即可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進一步介紹,今后每年城鎮勞動年齡內無業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年度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參保人員辦理手續的時間是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這樣次年的1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到大病醫療保險待遇了。
兩家銀行可代扣醫保費
本市勞動保障部門透露,城鎮無業居民辦理參保手續時,需向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提供《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二代證)原件與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兩張。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登記時需提供能證明其身份的證件。
城鎮無業居民將主要通過委托銀行代扣方式繳納醫療保險費,確有困難的也可以繳納現金。對于通過銀行扣款方式繳費者,還需提供北京銀行《京卡》或《郵政儲蓄存折》復印件,以及“卡或折”所有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兩個年度保費可一并繳
今年是本市城鎮無業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實施的第一年,參保人員可以選擇同時繳納2008年和2009年兩個年度的醫保費用。具體來說,2008年度的醫保費用按半年計算,費用減半,城鎮無業居民需繳納300元,城鎮殘疾無業居民需繳納150元;2009年度醫保費用按全年計算,城鎮無業居民需繳納600元,城鎮殘疾無業居民需繳納300元。
凡選擇同時繳納兩個年度醫保費用的,城鎮無業居民需繳納900元,城鎮殘疾無業居民需繳納450元。
此外,采取現金方式繳費的,需到街道社保所一次性足額繳納兩個年度的醫保費用;采取委托銀行扣款方式的,需在銀行卡(折)內存夠兩個年度的費用(由于銀行對賬戶余額的管理規定,建議在存款時多存入10元)。
城鎮無業居民辦完醫療保險登記后,由區縣社保中心核發《北京市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手冊》。個人可到街道社保所領取,也可由街道社保所發給個人。
(編輯:王奕 來源:京華時報 記者 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