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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告破案值6億元賭球大案 誰是網絡賭球的贏家? 2009-12-02 07:18
賭客不可能贏過莊家 處于“金字塔”最底層的賭客,供養著莊家和各級代理商 “在這場游戲中,賭徒永遠是輸家。”湘潭市公安局網技支隊副支隊長楊志海說,網絡賭球具有國際性,真正的大莊家都在境外,這些莊家不僅設置勝負手,還設置賠率。莊家們雇傭著一些“精算子”,這些專業人士通過各種計算,總是會設置一個最有利于莊家的賠率,而一般賭客則是想當然,不可能贏得過莊家。此外,有些莊家通過買通球隊的方式進行暗箱操作,想要什么結果,就可以達到什么結果。有些小莊家,在開盤前發現對自己不利的下注,則宣布投注無效。 楊志海說,他們從收集到的證據中發現,在開盤前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叫停的事情很多。 李某既是一名代理,也是一名賭徒。 作為“海歸”的李某,本有著相當不錯的家庭條件和事業前途。 一次偶然的機會,讓愛好看球的李某深陷網絡賭球。 熊理說,“李某沒有賭資,就去借高利貸,第一次就借了15萬元,還將自己的房產作抵押,借了19萬元;把自己的汽車賣了19萬元,向親戚朋友借了45萬元,加上父母50多萬元的存款。”后來,他還將父母房產抵押掉,“因為房子產權是父母的,還找人到貸款中心冒充父母貸款”。 從2008年2月開始,李某陸續輸了300萬元。熊理說,李某每次玩得很大,輸光了就想著贏回來,沒錢就去借高利貸,結果越陷越深,最后沒錢還高利貸,受到債主和莊家威脅。“有一次,他被帶到賓館困了3個半小時,挨了頓打。無奈之下,今年2月,李某出門躲債,至今未敢回家。” “只要你在賭球,到最后,你總是輸的。”楊志海說,在這個“金字塔”結構里,處于最底層的賭徒們,就是被莊家們“放在案板上的魚肉”,供養著莊家和各級代理商。 涉案金額可能上百億元 網絡賭博形式較隱蔽,自由度很大 湘潭網絡賭球案,可以算是湖南最大的一起賭博案件,楊志海說:“一周最大投入2000萬元,一個月就是8000萬元。” “網絡賭博,已是一個有組織的活動,它以一種‘金字塔’似的組成形式存在,以網絡的普及作為最大發展的溫床,迅速在社會中流行開來。” 楊志海說,網絡賭博的特點是:形式較隱蔽,自由度很大,而且方便,只要一個簡單的網絡就可解決問題,賭博的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更誘人的是,你甚至可以不用先交押金”。 這些特點,決定了破案的困難之大。 楊志海說,在案件偵破中,“最困難的就是通過網絡找到整個體系。”他介紹,網絡賭博的宣傳渠道多種多樣,比如網絡聊天、短信、網頁介紹等,而賭博平臺都在境外,一旦獲知相關辦案消息,境外平臺的服務器立即關閉,所有下注交易的證據馬上消失。 不僅如此,由于通過網絡傳播,賭徒遍布全國各地,也給辦案帶來難度。 湘潭網絡賭球案,是湖南省公安廳督辦的案件,湘潭公安為此動用了100多名警力,花費了大半年時間。“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湘潭網絡賭球案不僅發生在湘潭。”楊志海說,湘潭警方從上海抓獲了1名上線,從此人的手機里發現,下線遍布全國各地。 楊志海說:“其他地方的網絡賭球案值不會比湘潭小,如果湘潭的網絡賭球案案值在6億元,那么由此涉及其他地方的賭球案,可能會有上百億元。”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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