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洱海天域”度假產權式酒店項目中建成的別墅群,這里以前是“情人湖”的所在地(4月15日攝)。

“洱海天域”度假產權式酒店項目俯瞰(4月15日攝),在建的酒店和別墅群距離洱海最近距離僅有10多米。
云南大理洱海“填湖”建別墅事件追蹤
中國日報網消息:云南省大理市在招商引資過程中,拿出全市最好的洱海公園附近區域進行開發建設,將市民充滿回憶的“情人湖”大部分水域填埋,建成了一片別墅群,給濕地生態造成了嚴重破壞。
如今這一別墅群已成為市民心中的痛,人們呼吁恢復濕地生態,并要求還湖于民,然而恢復“情人湖”原狀的成本遠遠超過投資建設的成本,誰來承擔這筆“債務”?“新華視點”記者就此進行了追蹤調查。
“情人湖”建別墅,涉嫌違法違規
大理的洱海聞名中外,“情人湖”曾是洱海自然延伸的港灣,上世紀70年代筑堤與洱海相隔。因湖邊垂柳成蔭,曾是居民休閑娛樂的地方,水域面積30余畝。
2003年,當地政府在招商引資中引進了“洱海天域”度假產權式酒店項目,2005年3月市規劃局召開洱海公園部分用地性質變更聽證會,與會代表同意隨著環海路和南排污干渠建設實施,將263.6畝土地性質調整為住宅、酒店、商業為主的綜合用地。之后項目通過相關部門層層審核,業主也按規定辦理了環評、林地、招投標、施工許可、房屋預售等手續。
大理市民寸亞平說,當時政府說要建設環海路和南排污干渠,大家認為這是保護洱海的有效措施之一,因而十分贊成。由于項目一直是封閉施工,到2008年開放時,人們發現“情人湖”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棟棟別墅。廣大市民多次向政府部門反映,沒有得到答復。
記者采訪中看到,“洱海天域”項目包括五星級酒店、別墅區和風情商業街,所處位置距離洱海僅10多米。酒店現正進行裝修;風情商業街已多數完工,部分餐館酒樓開始營業;產權式酒店已交付使用40棟163套,其他部分還在建設中。別墅群所處位置剛好是以前“情人湖”的所在地。
云南律師王冰等人表示,這一項目違反了城鄉規劃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和風景名勝區條例、洱海保護條例等一系列全國性或地方性法規。根據有關法規,禁止在風景名勝區內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在核心景區內建設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以及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筑物,已經建設的,應按照風景名勝區規劃逐步遷出。此外結合洱海公園的實際情況,公園周邊屬限制建筑高度的范圍;洱海公園為城市飲用取水口,屬于一級保護范圍,在取水口半徑500米范圍內,禁止排污、旅游、游泳、垂釣,興擴建與供水設施無關項目。這些法律法規在項目引進和建設中并沒有得到執行。
“為了保護洱海,大理實施了‘三退三還’工程,即退塘還湖、退耕還林、退房還濕地,如今卻在洱海周邊建蓋別墅及高樓,其規劃與建設前后矛盾。”寸亞平等市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