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發布通知,決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制度。這是中國統一內外資企業稅制的又一重要舉措,也意味著中國內外資企業稅制的全面統一。
根據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適用國務院1985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和1986年發布的《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1985年及1986年以來國務院及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發布的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法規、規章、政策同時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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