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須交3倍物業費了!
新聞提示:小區里出現群租戶,總讓居民心感不安。近日,北京出臺文件,規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不得超過2人。一時間,這個規定在社會上引起熱議。
在我市大光路附近的金陵尚府小區,居民治理群租現象卻另有一招:經業主討論,從本月1日開始,小區內群租房須交3倍物業費。昨天,該小區業委會接受采訪時介紹,采用“經濟手段”治理群租效果還不錯,到目前已經有16戶表示減少房客人數,或到年底搬離。
李夢昕 繪
加收“物業費”治群租引熱議
市物業辦:此舉由業主大會決定,合理合規
加收“物業費”治群租引熱議
針對群租問題,近些年來,我市不少小區采取過對策,可收效甚微。金陵尚府小區嘗試通過提高物業費遏制群租的辦法,在一些網站業主論壇引起了不小的熱議。市物業管理辦公室有關人士昨天表示,金陵尚府的做法,是由小區業主大會決定的,既合理,也不違規。
金陵尚府小區業委會主任嚴明生說,多收的2倍物業費是用于維修本單元公共設施,這是因為群租客越多,使用公共資源的次數也就越多,比如使用電梯頻次越多,電梯損壞概率就越高,所以理應付出更多的使用和養護費用。
在各大業主論壇,很多小區業主都認為向群租房收3倍物業費合情合理。“群租是要付出代價的,對于群租的管理辦法有很多,其目的就是要管好,使得本小區業主安全有保障,權利不受損害”、“我舉雙手贊成,痛恨群租帶來的一系列隱患及臟亂差問題”……
當然,也有網友表示這么做“不公平”。一位網友說,群租本來是應該杜絕的,收取3倍物業費等于開了張合法合規的通行證,收了費后就不能再干預了。另外,這么做更容易讓群租客和出租房屋的業主共同與小區廣大業主形成對立。
規定群租房要交3倍物業費,相關管理部門認為并無不妥。“這個小區制止群租的做法不僅不違規,還有其合理性。”市物業辦一位負責人表示,金陵尚府對群租房收取3倍物業費,依據的是業主大會制定的業主公約,所以并沒有違規。而且,這位負責人還表示,與普通住戶相比,群租房的管理成本無疑更高,小區對群租房進行了額外支出,在費用上區別對待也是合理的。
本報記者 侯錦陽
實習編輯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