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政法委: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動政法工作
28日,云南省委政法委召開機關處以上領導干部會議,傳達學習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常委(擴大)會議、全省領導干部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措施。會議指出,要把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始終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謀劃、推進、檢驗機關各項業務工作,在充分發揮政法委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法治建設中推動全省政法工作發展進步。
會議指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是在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關于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全省政法機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刻認識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基本原則、重點任務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實現全會提出的各項任務上來,切實肩負起政法機關在依法治國中的責任。
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孟蘇鐵委托,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喬漢榮主持會議并講話。他要求,各級政法機關要把學習全會精神抓好抓實抓出成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帶頭搞好學習和宣講,形成濃厚的學習氛圍。要創新方式方法,使全會精神覆蓋到每一個基層單位、每一名政法干警。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準確把握新要求,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新形勢下政法工作,努力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記者尹瑞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