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在線 > 媒體聚焦
![]() |
江蘇東海百畝耕地建別墅 政府稱為促新農村建設 2009-07-01 13:04
違規不違法,邊批邊建? 6月8日,記者來到江蘇省國土資源廳了解情況,該廳執法監察局的工作人員說,此事目前正在向連云港市國土局進行調查核實,等結果出來會再反饋給記者。 當天,國家土地督察南京局辦公室的章昌華主任就此事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農民舉報的事件主要涉及未批先建的問題,南京局會及時調查督辦。 章昌華指出,搞新農村建設是國家大的方向,既節約耕地又改善了村民居住環境。盡管當地縣政府為了激發干部群眾參與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對整理出來的耕地,給基層有一定的用地指標,但也必須根據國家的相關政策來辦事,否則就是違法。當地鄉政府所講新農村建設項目的售樓宣傳單顯示的銷售行為實際是搞房產開發,是典型的“掛羊頭賣狗肉”。 6月11日,記者再次來到山左口鄉,分管小城鎮建設的喬光耀副鄉長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塊地確實不是建設用地。其中靠河邊的一部分原來是荒地平整出來的,其余的是村里提供給農民的機動耕地。但這與村民的說法截然相反:村民說,這就是他們的耕地,沒有一厘地是荒地和機動地。 喬光耀介紹,當地土地貧瘠,每畝地的年收入才幾百元,因此好多人靠外出打工致富。村民有了錢后有建房欲望,為了符合城鄉建設發展的需要,村里就把吳莊為城鄉建設整體規劃,這樣可節約耕地160畝左右。出現問題,可能是沒有和村民溝通好。 喬光耀說,以康居示范村的名義建設符合新農村建設的“20字方針”,況且集中采購建房成本要比個人建設便宜,實際上21戶村民代表只有2戶不同意,更何況村民自建房有自己的宅基地。 談到停工的問題,喬光耀的解釋是,因為國土部門規定村莊整體搬遷,必須要向他們報批,但時間只有一年,一年時間是不可能把整個吳莊村搬遷掉的。因為沒有獲批,所以停工了。 6月12日,東??h國土局執法監察大隊副大隊長王克明告訴記者,自本報記者向江蘇省國土資源廳反映后,省廳已要求他們立即調查處理并如實上報情況,并向記者出示了該局關于山左口鄉石橋河新農村建設用地情況的匯報。 在匯報中,該局明確了該村拆舊建新掛鉤規劃尚未獲省廳批準。責令山左口鄉石橋河村新農村工程停止建設;盡快落實新農村建設拆舊建新規劃,嚴格按省廳批準方案實施,先批后建;加強執法,在今后工作中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6月15日,江蘇省國土資源廳指派該廳信訪室的宗主任接受記者采訪。宗主任認為,因為國家提倡新農村建設,集中居住,整出土地,東海的做法是違規,但不違法,該工程已在申報當中,是屬于邊批邊建。 6月21日,記者再一次來到山左口鄉時,發現“清泉河康居新區”又在動工建設了。村民劉春舉、陳懷英、杜培民告訴記者,動工已經有10天了。 “清泉河康居新區”看門人梁師傅向記者透露,先前的包工頭不干了,換成了包工頭梁衛東。眼下,正在抓緊開工建設。所有房屋的標準都是長9米、寬10.08米。外圍帶門面的是980元每平方米,里面不帶門面的是880元每平方米,每套別墅在20萬元以上。 梁師傅還建議記者購買正在開工建設的別墅。 當天下午,記者多次聯系山左口鄉黨委書記王華,均被其推諉。后來,在記者的再次要求下,王華終于答應約在東海汽車北站接受采訪。見面后,王華對本報記者說,該康居工程的確是縣里打造的新農村建設的示范樣板,但錯就錯在沒有獲得省國土廳的審批,如果等審批下來再建,時間就來不及了,因為山左口要力爭打造全縣第一個新農村示范工程。關于村干部所交的3000元押金,就是完不成任務,也會退的。如果每個村干部能賣掉5套房子,還會從鄉財政上給予2000元獎勵。 王華還向記者申明,這里蓋的不是別墅,是農民公寓,是給農民居住的,但這和記者挨家挨戶走訪后掌握的情況并不相同。村民們證實,這些別墅不是給他們住的,因為家家戶戶都分了宅基地,再說,就是不吃不喝也買不起這么貴的房子。 當天,記者把“清泉河康居新區”又已開工建設的情況反饋給東??h國土資源局的副局長殷宏明。殷宏明表示,局里不知道這事,也沒有給他們動工手續,6月23日一上班立即采取措施處理此事。 開發商浮出水面 早在5月25日,當東??h國土資源管理局監察大隊副大隊長王克明拿出下發給王士秋的《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本報記者就曾問王克明,“王士秋是不是開發商?”王克明含糊地說,他不知道開發商是誰,誰違法建筑,他們就找誰,王士秋就是建筑方。 記者多方打聽王士秋的下落未果。有村民說,王士秋已出外打工,他只是石橋河村的普通村民,自家建房違了規,被處罰了。 在采訪中,該縣各部門對開發商的身份都有些遮遮掩掩,這令記者感到很蹊蹺。 6月22日,記者第五次來到東海縣國土資源局。 在多次采訪受阻或被相關部門推諉后,該局殷宏明副局長最終同意向記者出示了兩份“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詢問筆錄”。一份筆錄顯示,被詢問人山左口鄉石橋河村村委會主任、法人代表張之方承認“清泉河康居新區”整個工程占地65.9畝,給農戶的補償全部到位;另一份筆錄顯示,被詢問人建筑隊負責人李東升承認是2008年4月29日動工建設,承認“清泉河康居新區”沒有見到合法的用地手續、整個工程占地100多畝,且注明“以上屬實無異議”并簽名。 記者隨即聯系了李東升,他的說法和筆錄相吻合。李東升表示,自己只是三個建筑方之一,到現在還有部分款項沒有要到,已經不想干了,現在還有梁衛東和趙志軍兩個建筑方。李東升還向本報記者透露了一個重要信息——該項目的開發商為孫思源和縣建設局的工作人員趙同武。 王華也向本報記者證實,開發商是他的同學孫思源。對于傳言說他們之間存在利益關系,王華顯得很無奈。他說,他對孫思源的要求是,只要保證房屋質量、微利就行,每套最多只能賺一萬元,其他沒有什么。 前文提到的王士秋就這樣不明不白地做了一回“冤大頭”。此前,就曾有村民對記者說,東海縣國土資源管理局監察大隊副大隊長王克明向記者提供下發給王士秋的《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是為了應付記者。看來,村民的說法最終得到了證實。當記者就此向王克明提出質疑時,王克明笑而不答。副局長殷宏明也表示,不知道王士秋是何人。 北京世華律師事務所張徐寧分析認為,此次非法占地事件的本質,有兩個層面:一是假借康居示范村的名義搞房地產開發,進行樓盤銷售就是以追求利潤為目的一種商業開發行為,承建別墅的開發商需要相當的資質并報請審批后方可施工;二是未批先建占用耕地就是違法,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來講也要依據土地法及房地產管理法的法律程序對土地規劃用地性質經政府相關部門調整審批,程序合法后方可進行。而不是想在哪建就在那建,誰想建誰就建;想怎么建就怎么建。 本報將繼續關注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編輯:肖亭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