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07
新餐桌就“掉皮” 按“三包”可換
案情:今年,李女士在某家具超市買了一套餐桌,一周后餐桌表面的貼面開始大面積脫落。投訴后,家具店才派人到李女士家為其進行了修理,服務態度很差。可修好的餐桌,一天后再次出現問題,服務人員的態度也惡劣,李女士隨后提出退貨或換貨的要求,并與經營者發生激烈糾紛。
調查調解:經過調查了解,西山區消費者協會金碧分會認為餐桌確實有質量問題,經調解,商家同意一個星期內更換一套新的餐桌。
評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有明確規定,消費者所購商品在規定時間內出現質量問題,商家理應根據規定承擔“三包”責任。
案例08
修車修出問題可向消協投訴
案情:今年1月,譚先生在環城北路一汽修店修車,本來是要修理右側車門及右擋板,但由于汽修店工作人員的失誤, 致使其車輛左側前、后車門及葉子板受損,造成損失后,經與修理店協商無果,他向消協部門投訴。
調查調解:了解事由經過后,消協認定修理店確實有過錯,經協商達成協議,由修理店修好損壞的汽車,并承擔5000元錢的賠償。
評析:隨著汽車越來越多地進入百姓家庭,汽車維修方面的投訴也在增多。該經營者面對工作中出現的失誤、勇于承擔責任不推諉,再加之消協工作人員耐心調解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