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主席的天職是維權
2002年12月16日,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要和戴大平、溫國強等23名職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所有表格上只注明:合同期限一年,職工只能在愿意與不愿意上打鉤選擇。
這意味著公司不承認23人在原桂林風動工具廠工作的10年工齡,他們的身份將由“固定工”轉變為“臨時工”,隨時可能被解雇,丟掉飯碗。
23人心急如火!趕緊找人力資源部經理,要求依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經理的答復讓他們如墜冰窟:“只能簽一年期合同!”
恐懼籠罩在23名工人的心頭。彷徨無助時,23個人找到了王遠文。王遠文多次與公司人力資源部溝通協商,但無效果。
2003年5月20日,在王遠文和桂林市總工會法工部的支持幫助下,23名工人依法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勝訴,但公司方面卻不執行。
王遠文嘴皮磨破,公司不予理睬。萬般無奈下,他支持23名職工向法院提起訴訟,對他們說:“這不僅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也是維護中國法律的尊嚴,我和你們一起上公堂。”
進入法律程序后,公司行政個別人員采取手段,瓦解職工,有18名職工先后撤訴,只剩下5個人還在堅持著。
王遠文心理壓力陡然增大,寢食不安。一些好心人勸他說:“你端的飯碗是老板的,就不怕炒了你!”
王遠文心里翻江倒海,前思后想:“不為職工維權,職工還要工會干什么!我所做的一切,沒有半點私心,都是為了公司與職工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促進企業發展。即便公司管理層一時不理解,我相信,終究會理解的。”
他打定了主意決不退縮。這時,老總找上門來,說:“你站在我這邊,我給你的工資翻倍。”
王遠文一直拿著工人檔次的工資,收入不高,但他拒絕了:“錢多誰都希望,但工人需要我。職工選我當主席圖的是什么?不就是要在他們遇到困難時有個依靠嗎?”
老總威脅他說:“你們要打官司,我們就往廣東搬。”
王遠文心里有一本企業的明晰賬,桂林工資水平低,企業每年僅人力成本節約就獲利幾千萬元,絕不可能搬走。
王遠文騎著自行車奔波著,找法院、找律師、咨詢專家,翻閱檔案,收集資料,人瘦了一圈。在他的精心準備下,工人們終于打贏了官司,公司終于與他們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