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外債
我國對外債實行總量管理,同時嚴格限制外債資金結匯。截至2010年9月末,我國外債余額(不含港澳臺地區)為5464億美元,比2001年末增長3431億美元,比2009年末增長1178億美元。其中,中長期外債為1770億美元,占32%;短期外債為3694億美元,占68%;登記外債3265億美元,貿易信貸2199億美元。
2001年以來,我國外債規模快速增長(見圖2-16)。這主要反映了,隨著外貿規模不斷擴大,貿易項下融資增加,同時由于本外幣利差和升值預期的存在,推動了境內主體負債外幣化的操作。但因為外債增長慢于同期GDP和出口增長,負債率(外債余額/GDP)、債務率(外債余額/貨物和服務貿易收入)總體趨降。2009年底,我國負債率和債務率分別為8.6%和32.2%,分別較2001年下降了6.7和35.7個百分點。
我國對外債務短期化的特征日益明顯(見圖2-17)。2001-2010年9月末,短期外債增長貢獻了外債增長的83%。截止2010年9月末,短期外債占比較2001年末上升27個百分點。本次國際金融危機期間,我國短期外債有所波動,但并未引發債務危機。除因為我國絕大多數償債指標處于安全范圍外(見表2-1),還在于中國特殊的債務結構。由于中國對登記外債實行規模控制,而貿易信貸受限較少,后者成為境內企業外部融資的重要手段。2001-2010年9月末,貿易信貸增長貢獻了短期外債增量的58%,2010年9月末貿易信貸占到短債余額的60%。而貿易信貸項下融資活動多為進口延付(詳見專欄4的分析),主要與生產經營有關而非單純投機,因此避免了因外匯流動性枯竭引發的債務危機。
中外資金融機構是我國對外借債的主力。2010年9月末金融機構外債余額占登記外債余額的55%,較2001年末上升9個百分點。在2007和2008年銀行短期外債指標連續壓縮的情況下,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外債余額從2001年末的677.3億美元增長到2009年末的1324.2億美元,年均增長8.7%,較登記外債高1.1個百分點。其中,中資金融機構外債余額年均增長8.0%,外資金融機構外債余額年均增長10.7%。需要指出的是,2007年以后,外匯局不再對90天結構得到了較大改善,與貿易有關的短期外債占短期外債的比重從8%上升到60%,境外拆借等短期信貸資金占比則顯著下降。